勞工處發言人稱,優化計劃訂明,僱主如違反勞工或入境法例、優化計劃或標準僱傭合約的規定,勞工處會作出行政制裁,包括撤銷僱主已獲得的輸入勞工批准,以及拒絕處理僱主隨後提交的申請。發言人提醒,經優化計劃申請輸入勞工的僱主,必須嚴格遵守優化計劃的規定,包括優先聘用合適的本地勞工。
發言人又強調,勞工處已實施一系列加強措施,保障本地勞工優先就業,包括在優化計劃專題網頁新增網上投訴表格,方便本地僱員和輸入勞工就僱主涉嫌違反優化計劃的規定作出投訴。
優化計劃自2023年9月推出,勞工及福利局長孫玉菡上月中稱,當局發現零星投訴個案有證據顯示涉及違規,包括有初步證據顯示一宗個案涉及僱主在為期4周的本地招聘表現「不真誠」,在可以聘請本地勞工的情况下不作聘請;另有兩宗則涉及僱主聘請外勞後解僱本地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