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對販毒罪行的死刑執行方式明確且統一,根據《濫用毒品法》(Misuse of Drugs Act)及《刑事訴訟法》(Criminal Procedure Code),以下是有關處決方式的詳情:
處決方式:新加坡對死刑犯一律採用絞刑(hanging)作為執行方法。
絞刑通常在樟宜監獄(Changi Prison)內的絞刑室進行。
執行過程由專業劊子手操作,使用長繩懸吊(long-drop hanging),旨在通過斷裂頸椎迅速致死,減少痛苦。
程序嚴格保密,受《監獄法》(Prisons Act)規範,僅允許特定人員(如監獄官員、醫療人員及宗教代表)在場。
執行程序:
死刑犯通常在判決確定後(上訴失敗或未獲總統特赦)被安排執行,時間多為清晨(通常是週五)。
被告會在執行前數天收到通知,允許與家人最後會面,並可接受宗教輔導。
執行後,遺體通常交還家人,或由國家處理(若無人認領)。
公開資訊與透明度:
新加坡政府對處決細節披露極少,僅通過官方聲明(如中央麻醉品局或監獄部門)確認執行結果。
例如,2023年7月,三名販毒者(包括一名女性)因販運海洛因被絞刑處決,官方僅簡述罪行及執行事實,未公開具體細節。
條女到時應該嚇撚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