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張西望》近日接獲單親媽媽Kathy的申訴,指自己原計劃以綠表購入市值270萬元的二手居屋,不料卻陷入一宗購樓騙局。她在支付首期訂金後,才被告知單位樓契為「影印契」無法按揭。雖然她即時要求取消交易,但因律師樓延遲交出正式買賣合約副本,導致她錯過7日「踢契」期限,最終痛失26萬元積蓄,更被賣方索償。
居於公屋並身兼兩職的Kathy,透過網上睇樓群組認識地產經紀馮先生。在馮先生介紹下,她看中一個位於怡雅苑的二手居屋單位,並在對方聲稱單位可做按揭後,決定購買。然而,簽約過程疑點重重。
3月28日,Kathy在地產公司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及支付10萬元臨時訂金後,即被要求離開,而非與業主同時簽署。合約副本也在幾天後才給Kathy,令她感到奇怪。

Kathy在4月22日將16萬加付訂金轉帳給律師樓,本來以為擁有安樂窩的夢想成真,怎料在5月12日,Kathy在已支付16萬元加付訂金後,才獲律師樓通知單位樓契屬「影印契」,無法辦理按揭。她隨即要求取消交易,卻遭對方拖延。她更發現當日看樓的「業主」竟是另一名地產經紀,懷疑買賣雙方經紀刻意隱瞞事實。
《東張西望》節目組致電給馮先生,他指買入單位時因土地註冊處沒有顯示,所以不知道是影印契,聯絡賣家代理時對方指業主不願意取消和拒絕溝通,表示自己已盡了買家代理的責任。當節目組聯絡苦主睇樓當晚出現的女士,對方以「無可奉告」回應立即掛線。
據了解,一般樓宇買賣的程序是雙方先簽訂臨時買賣合約,之後買家經由代表律師支付加付訂金給賣家,賣家律師才會提供樓契給買家律師查閱有沒有問題。如果樓契有問題,買家或代表律師可在7日內提出「踢契」,不過需要證明樓契有問題。但Kathy在21日才收到正式買賣合約副本,已過7日限期,令她無法取消交易。
最終,Kathy收到賣方寄出的律師信,指因她法交易將沒收26萬的訂金,更向她提出取消交易的索償,Kathy徬徨無助指:「我本身都係住公屋,一次過無晒!」,律師建議苦主入稟法院申請取消交易,不過最後結果都要等法庭定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