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係咪張潤衡食煙引起?
吸煙導致八仙嶺山火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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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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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馮堯敬紀念中學初中一年級學生遠足,導致八仙嶺山火,3名学生、2名教師燒死。1996年死因裁判法庭裁定「起因必屬人為,禍根源於學生吸煙或攜帶打火機,但他不肯定究竟是學生遺下未熄煙蒂或是玩火所致」。[16]由於死因裁判法庭並不為追究責任,所以沒追尋兇手,然而庭上證詞、報章報道、對校長和警察的採訪、生還者的自傳等材料均指控「起火源頭附近有三四名學生聚集吸煙,當中一名穿藍白間條衣」,在2015年7月以上材料被引用在網路公審和翻案,指控生還者張潤衡其實是山火元兇,並指出張潤衡是唯一攜帶打火機及穿藍白間條球衣的人。起初僅在張潤衡的facebook被舊同學實名留言指控吸煙和帶打火機,亦夾雜指控他以燒傷者身份在學校的操守等私怨,後來被香港數個網絡討論區的網友開帖整理材料,驚動主流媒體,惟主流媒體更嚴謹的追查發現證據不足以定論,但張潤衡確有重大嫌疑。[17]張潤衡在傳媒對質下閃爍其詞,又說了一句「真相,你找到又怎樣」,其態度令輿論波動。[1][2]
由於張潤衡在工作上高調以火災康復的「專業人士」和「人生教練」自居,山火元兇的嫌疑令他被批評「裝扮成受害者浴火重生」。[18]張潤衡亦被批評多年來不斷公開談及事件,令生還者難以忘懷,要求他停止高調。
師生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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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堯敬紀念中學前校監及馮堯敬校友會前主席趙善軒(時任明愛專上學院助理教授)在2015年7月15-16日訪問了六位不願公開姓名的師生,得出:[19]
20年來校友都傾向認為與張潤衡有關;
有一名1B班的同學,在2021年指出其一生所受的痛苦是由張潤衡引起;
張潤衡說證明他清白的證人——李雋文——後來轉校到鄭榮之中學,之後不曾提起此事;
1D同學指黃耀楷並非吸煙者,而李雋文則不得而知;
一名老師向趙善軒指出,張潤衡回校後曾多次聲言「幸好我當日被火燒傷」(否則他將承受更多責任);
校內與身故的周志齊老師、王秀媚老師相熟的同事,都故意遠離張潤衡。
主流媒體對翻案的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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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證供指控「起火源頭附近有三四名學生聚集吸煙,當中一名穿藍白間條衣」,但仍在留醫的張潤衡沒到庭也沒作供。《明報》記載1996年馮堯敬紀念中學校長許永豪「問過大埔警區分區指揮官靳敦賢警司(David Michael Gunton)為何沒有跟進有學生吸煙一事,警方解釋,未作供的人——指被嚴重燒傷的同學——可能有更切身的資料能提供,但他們暫時未適宜作供,而跟進事件也無用,因為可能當中有人要負上責任」。[16]
「我之所以說是縱火而不是山火...。假如在一個應該生火的地方生火,但火頭不受控制,這可以稱為意外或者疏忽。不過在一個風高物燥、雜草橫生的郊野山坡上,假如仍要點火,這個不能稱為意外了吧?再假如將道德底線退到天崖海角:有人刻意點火吸煙,繼而沒頭沒腦的將煙蒂掉失,還可以極其勉強地稱為「意外」,這是跟拿一枝上了彈的手槍指着腦袋玩俄羅斯輪盤一樣的「意外」吧。...將所有不可能的事情排除之後,剩下來的,只有這個推論:火,是有人點起的。起火地點就在張潤衡和李雋文身處位置。當時沒有人向他兩人放火或掉煙頭。打火機一直在張潤衡身上;打火機沒有失火,而打火機沒有用來點煙。剩下來的,有請李雋文或者張潤衡自己清楚解釋好了。」——蕭少滔,香港中文大學工商管理學院本科生校友會會長,2015。[20]
「即便是因某些人吸煙或玩火引起,均為意外,並不能斷為故意縱火,最多為疏忽、魯莽。至於有人公開指張故意縱火,則是無證推論...。即使多年來校友懷疑與張有關,都只是因他較可疑,而可疑之處在於他可能在山上曾吸煙,至少他應知悉吸煙者是何人,但一直語焉不詳。」——趙善軒,馮堯敬校友會前主席,現任明愛專上學院助理教授,2015[19]
「即使照片結合學生供詞能確定起火時處於起火地點的其中一人為張潤衡,裁判官仍會因起火地點有多於一人,無法確定誰是起火者。...若欲以裁決書內容,否定張潤衡為其中一位起火之際位處起火地點的人,從而試圖全盤洗清其嫌疑,則無疑是捉錯用神,注定徒勞。」——無妄齋,輔仁媒體,2015。[17]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BC%B5%E6%BD%A4%E8%A1%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