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車長結識13歲少女,兩人頻繁聯繫後開始交往,巴士車長還在交往期間租車把她帶到多層停車場發生關係,因此被判入獄八年,以及打鞭六下。
現年30歲的被告共面對七項包括法定強姦和牴觸影片法令等控狀,他於星期五(7月25日)承認其中一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受害人當時年僅13歲,對各種類型的巴士很感興趣。為保護受害人,法官下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可揭露她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姓名。
根據案情,被告案發時是一名巴士車長,他負責的路線涵蓋了受害人每天上學的路。
2021年11月左右,受害人通過友人結識被告,被告也從受害人的賬號得知受害人的出生年份,知道她未成年。兩人跟著頻頻在線上聯繫,被告一週後約受害人見面。自那之後,兩人的關係逐漸親密,經常一同外出。
12月9日,被告在與受害人約會時,租車載她到一個多層停車場。被告停車後開始親吻受害人,過後發生關係。
交往期間,被告也經常帶受害人到巴士站拍巴士。他幾乎每天下班後都與放學的受害人約會。兩人後來在2022年初分手。
2022年2月至4月期間,受害人的兩名阿姨察覺受害人行為有異,詢問受害人時,後者將與被告發生性行為的事和盤托出。阿姨聽後想報警,但受害人哀求她們不要這麼做。同年6月29日,受害人改變主意,要求阿姨帶她報案。
被告在當天被捕。
控方指出,本案加重刑罰的因素主要是被告數次對受害人下手,他也曾把自己的裸照發給受害人,因此促請法官判他坐牢八至九年,以及鞭打六下。
被告律師求情時說,被告在犯案過程中並未使用暴力,重犯的可能性低,希望出獄後能重新開始生活,懇請法官輕判。
點解香港衰11判得咁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