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因暴雨及交通意外遲到10分鐘 被指延誤審訊須付1,400元訟費 上訴得直獲撤銷命令

極速神驅

11 回覆
8 Like 0 Dislike
極速神驅 2025-07-25 14:09:57
2024 年 7 月 31 日,大律師許淑儀前往區域法院審訊時,稱因受暴雨及交通意外影響,遲到 10 分鐘。法官葉佐文頒下虛耗訟費命令,要求許支付 1,400 元訟費。許不服命令,提出上訴,獲裁定得直,撤銷命令。等法院上訴庭於周四(24 日)頒下判詞。

判詞指,許淑儀當日受暴雨及交通意外影響,短暫遲到是情有可原,上訴庭認為其辯解理由合理,非《刑事案件訟費條例》所指的「不當延誤」。判詞又提及,法官葉佐文當時更稱,若再花時間聽取許陳詞,或提升訟費命令的金額,認為葉佐文沒給予許充分陳述機會。

https://thewitnesshk.com/%e5%9b%a0%e6%9a%b4%e9%9b%a8%e7%ad%89%e9%81%b2%e5%88%b010%e5%88%86%e9%90%98-%e5%a4%a7%e5%be%8b%e5%b8%ab%e8%a2%ab%e6%8c%87%e5%bb%b6%e8%aa%a4%e5%af%a9%e8%a8%8a%e9%a0%88%e4%bb%981400%e5%85%83%e8%a8%9f/
極速神驅 2025-07-25 14:10:23
上訴人為許淑儀,答辯方為香港特別行政區。

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法官薛偉成、法官潘敏琦 2025 年 7 月 10 日聆訊後,即日裁定許上訴得直,並在周四(24 日)頒下判詞。

判詞指,涉案區院審訊涉及 7 名被告,被控非法禁錮、襲擊、盜竊及刑事恐嚇等罪名,而上訴人許淑儀為第六被告的代表律師;審訊安排於 2024 年 7 月 22 日至 8 月 6 日進行,涉及虛耗訟費命令則為 7 月 31 日的審訊。

判詞指,當日審訊原定開庭時間為早上 11 時,許淑儀在黃色暴雨警告信號生效下,約於早上 9 時 45 分離家,惟許在西九龍公路上遇到交通阻塞,直至 10 時 45 分才抵達西區海底隧道入口,遂致電事務律師通知法庭書記,其後亦透過 WhatsApp 群組通知各與訟方,最終許於 11 時 10 分到達法庭,法庭於 11 時 15 分開始審訊。

許淑儀在開庭後,向審訊法官葉佐文道歉,並解釋因交通意外及所造成的交通擠塞而遲到。葉則回應,交通意外每日都會發生,故他需要履行案件管理的職責,頒下虛耗訟費的命令,要求許分別向各與訟方支付 200 元,合共為 1,400 元。

上訴庭引述《刑事案件訟費條例》,指只有出現「不當延誤」,才可作虛耗訟費的命令。判詞續指,上訴庭認為,許淑儀當日因受暴雨及交通意外影響,短暫遲到是情有可原,其辯解理由合理,沒有犯下嚴重過失,亦無導致審訊嚴重延誤,惟法官葉佐文並無全盤考慮許的遲到原因。

判詞又指,法官葉佐文當時更稱,若再花時間聽取許陳詞,或提升虛耗訟費命令的金額,認為葉無給予許充分陳述的機會。上訴庭終裁定許上訴得直,撤銷命令。

CACC173/2024
Honig 2025-07-25 14:13:28
法官冇後果
空降獵兵 2025-07-25 14:15:41
廢官亂判無後果
香港平價兩餸飯 2025-07-25 14:17:07
咁嘅情況都可以只係遲10分鐘

個官都話要罰錢 玩嘢咋嘛
全線結業執笠 2025-07-25 14:19:00
睇係咩律師啫,呢個肯定係黃律
如果係藍律師,可能仲惡過法官
九門提督 2025-07-25 14:38:03
所以法官話自己唔係活係象牙塔,真係得自己先信

咁大官威
鳥忖卵用 2025-07-25 14:39:58
何不提早出門
李健和富大埔 2025-07-25 15:11:50
10分鐘都罰wasted cost
我唔要解鎖 2025-07-25 15:22:32
其實應該罰返個法官錢,亂咁判浪費資源。
單車係好好既工具 2025-07-25 15:26:11
為千幾蚊得罪法官
吹水台自選台熱 門最 新手機台時事台政事台World體育台娛樂台動漫台Apps台遊戲台影視台講故台健康台感情台家庭台潮流台美容台上班台財經台房屋台飲食台旅遊台學術台校園台汽車台音樂台創意台硬件台電器台攝影台玩具台寵物台軟件台活動台電訊台直播台站務台黑 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