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歲男子涉於今年 7 月 21 日,在大角咀損壞兩張駐港國安公署的告示,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案件周四(24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 8 月 7 日再訊,待索取兩份精神科醫生報告,了解被告是否適宜答辯。
控方透露,案件主管接觸被告時發現其精神狀況,故希望索取精神科報告。辯方申請保釋被拒,被告須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他保留 8 天保釋覆核權利。
據報道,案發地點鄰近「23 條」附屬法例下的國安「禁地」之一,是國安公署擬建總部的附屬設施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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