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咁的,我40出頭,無妻無兒女無牽無掛,有財政壓力需工作與81歲父親單獨同住,家宅乃其他親人所有。早前父親與友人賭馬時暈倒街上跌傷,胸骨有裂,入左醫院,出院後接近不能自理。
其他親人想送他到安老院,佢拒絕(呢樣我明既,猜測想佢走唔想佢死係該住宅)。其實佢唔係完全行唔倒,但唔願食野,無力自行行走。想搵社工幫忙,佢亦唔肯 (佔計是要面)。經常辱罵我 (唯一仍然幫助佢既人)例如無用幫唔倒佢等等,亦唔肯合作,包括食野,純個人觀感估計佢有一定程度既厭食症。
我一星期返工5日,計車程+工作時間約佔12小時,現在每日訓3-4個鐘因要照顧佢,想問下有經驗既連登巴絲,呢個情況點做決定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