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學宿舍不足,不少內地來港的留學生需要來港租樓,近日有網民發現大圍有屋苑業主竟然將間3房單位,被間成8房出租,若全數出租,每月租金可達4.9萬元,引起網民熱論。
近日有網民在社交媒體發文指,大陸學生港漂來港,「通常3房住4人,1個做廳長。唔夠今期大圍名城咁癲,3房變9間劏房, 估計係用伸縮棍和窗簾間房」。據相關截圖,一伙原為3房的單位,主人睡房被一開二,客飯廳更變成4間細房,連同原圖則上的2間睡房,實際上被劏成8房。而按其每間房以月租5100至7200元計,若全數租出,每月總租金收入可達4.9萬元,較現時該屋苑3房戶平均月租約3萬元,高出63.3%。





事實上,近日在小紅書上,亦有大量有關大圍名城單位出租的帖文,當中不少人「招舍友」,而相關單位大多是以窗簾布間房,如將主人睡房變2細房,及設「廳長」,租金則介乎4000至1.2萬元不等。另從小量帖文可見,部分分隔房則疑似以木板間成。
雖然相信3房變8房屬個別個案,但亦引起網民熱議,有人表示「咁劏法分分鐘仲細過油尖旺啲板間房」、「用盡一個單位的價值… 業主聰明 租金遠超整個單位租出」、「估唔到客飯廳變房 真係1變4 4變12」、「佢咁劏法,賺死佢啦」;另有人質疑相關做法違規,或不達簡樸房標準。
對此,測量師、香港樓宇安全學會會長何鉅業表示,若用窗簾布區分空間,不屬改動單位的「梗間隔」,不存有違規改動圖則問題;至於使用木材、磚等間牆的話,則要視乎其工程性質,如改動的位置、比例、使用的材料等,是否屬小型工程監管制度下的小型工程或重新批則。即使屬豁免工程,改動後的房間亦要符合相關的天然照明與通風標準,簡樸房條例立法後亦需遵從相關標準。
他續指 ,如單位改動工程涉及原本圖則內的廚廁,則必需重新獲屋宇批則;至於在單位內額外增設廁所,由於當中或會涉及通風、喉管、加裝地台等改動,料大機會屬於小型工程,需按章申報。如新建的廁所未有做妥防水工程,日後亦或會引致滲水。
另提醒,儘管單位只是以窗簾布多區間出一些房間,「住多幾個人」,亦要留意單位內的用電情況,以免超出電力負荷,尤其是20年或以上樓齡的屋宇電線可能已出現老化問題;煮食亦應在已獲批則、合符防火標準的廚房內進行。如有違反《建築物 規例》或小型工程相關法例,承建商及業主亦有機會需要負上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