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橙新聞)陳志華|生死關頭不應存制度歧視

我是(假)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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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假)好人 2025-07-18 14:58:54


當法律拒絕承認摯愛的存在,連死亡都成為制度性的羞辱。

終審法院的判決書靜靜躺在立法會議事廳,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的討論文件上,「醫療決定權」與「身後事處理權」兩行字被重重圈起。這份被稱為香港史上最克制的同性伴侶權利方案,僅要求在伴侶命危時有權簽署手術同意書、在愛人離世後有權領回遺體,卻引起社會兩極意見。為何讓同性伴侶為臨終摯愛送行,會動搖社會根基?

討論文件本質:生死關頭的最低人道保障

細讀討論文件,政府劃定的權利邊界清晰如手術刀:

醫療權限於危急時刻:僅當伴侶失去意識時,方可代為決定救治方案;探視權限於常規時段及深切治療部緊急情況。

身後事止於殯葬程序:從辨認遺體、申領死亡證到處理火化,皆屬生命終結的基礎行政程序。

雙重制度防火牆:明定「登記不等同婚姻」,且僅開放已在海外註冊者申請,杜絕本地變相婚姻。

這與「婚姻平權」何干?若說允許簽署火化同意書就是「顛覆家庭倫理」,難道要任由遺體在殮房無人認領才叫維護傳統?當個別議員聲稱「衝擊一夫一妻制」,卻對文件中多次強調「不影響現行婚姻制度」視而不見,這種論述已脫離理性討論範疇。

荒謬現實:當法律否認至親存在

想像如此場景,相伴二十年的伴侶在急診室彌留,你握着他的手卻被護士要求離開,因為在法律眼中,你們只是「陌生人」;或當愛人癌末離世,你竟無權決定是否捐贈其角膜,只因你們的關係不被承認。這非虛構情節,而是香港同性伴侶的真實創傷。終院判決書早已明言:現行制度使同性伴侶「在人生最脆弱時刻遭受制度性歧視」。

反對者主張「逐項修法替代整體框架」,卻刻意忽略殘酷現實:過去5年已有9宗同性伴侶司法覆核勝訴案,涵蓋公屋繼承、遺產分配、稅務優惠等領域。這種「打地鼠式」修法不僅耗費司法資源,更迫使當事人在悲痛中奔波法庭。當醫療體系因無法確認關係歸屬而延誤救治時,所謂「個別解決方案」不過是逃避責任的託辭。


破解三大迷思:基於事實的理性審視

迷思一:「開啟權利滑坡」

「今日給醫療權,明日就要領養權!」此類滑坡謬誤充斥議事廳。全球經驗證明:英國2004年《民事伴侶法》僅賦予財產權,十年後才擴至領養權;鄰近地區的2019年同婚專法更排除跨境婚姻。權利拓展自有其進程,而香港討論文件甚至較國際案例更保守,僅限海外註冊者、排除財產繼承、明定非婚姻關係。

迷思二:「增加財政負擔」

「承認關係將耗費公帑!」此說法經不起推敲:醫療決策權不涉及金錢給付;身後事處理屬殯葬業常規服務。

當公立醫院因關係認定爭議延誤救治,當無人認領遺體需由政府處理,反而衍生更高社會成本。將人道需求扭曲為財政問題,無異於把人性放上天秤秤量。

迷思三:「司法干預立法」

「法院不應逼立法會!」此論調忽略討論文件第4段指終審法院根據《基本法》第二條、第十九條和第八十二條行使終審權,其判決是最終且具決定性的,對訴訟各方(包括政府)均有約束力。政府提出立法草案、議會審議表決,正是三權各司其職的體現。

粵諺智慧:牛唔飲水唔撳得牛頭低

這句樸素諺語道破核心:允許為病危伴侶簽手術同意書,不會使異性戀者「變成」同性戀;賦予辨認遺體的權利,更不可能動搖婚姻本質。法律承認關係絕非要「推廣」什麼,而是解決生死關頭的現實困境,正如給牛飲水槽不等於逼牛喝水,給予人道保障亦非強迫社會改變信念。

有議員憂慮「改變下一代價值觀」,卻未見英國通過民事結合後劍橋牛津傳統崩塌;更未見鄰近地區同婚合法後廟宇香火熄滅。

筆者不支持同性婚姻,但堅信當法律因性取向剝奪一個人為摯愛送終的權利,當急診室變成關係認證的修羅場,這已非價值觀之爭,而是文明底線的潰敗。

討論文件中兩項權利,不過是讓相愛者免於「死別時被制度凌遲」的最低保障:

醫療權:讓握了二十年的手,不在加護病房前被強行扯開。

身後事權:讓最後一程的告別,不必透過司法抗爭才能實現。

這不是特權,而是生而為人的最低尊嚴;這不是終點,而是法治社會不容退讓的起點。冀望立法會議員放下預設立場,看清條文背後那些在殮房外顫抖的身影,法律可以不祝福,但不應剝奪臨終關懷;社會可以不認同,但無權踐踏生死尊嚴。

死亡是平等的,當生命謝幕時,所有標籤都應為人性讓路。

作者為香港證券及期貨專業總會會長

原文鏈接:陳志華|生死關頭不應存制度歧視
朱家健|提升課程實用性 支援中年重投職場
from 橙新聞
https://www.orangenews.hk/hkviews/1283121/?utm_source=newscopy&utm_medium=referral
真天真 2025-07-18 15:01:07
死基佬學人講人權
我是(假)好人 2025-07-18 15:01:44
連登仔學人講人權
香港平價兩餸飯 2025-07-18 15:04:45
呢個法案涉及華人傳統社會價值觀及思維嘅衝擊

在社會未有廣泛嘅討論,以及有普遍性認知嘅情況下,匆忙嘅立法並唔見得係令到社會更加接納同性婚姻

而且如果要純粹尊重司法裁決,而匆匆忙忙通過一個法案,咁其實亦都只係將立法機關至於司法之下,漠視立法機關嘅獨立性,讓司法凌駕立法
我是(假)好人 2025-07-18 15:05:36
而家中聯辦既紅媒
不停出評論撐同性

咁多年以來 難得一次我地connect
我是(假)好人 2025-07-18 15:07:08
呢個根本就唔係「同性婚姻」
係要mix一齊講

同性婚姻係另一個層次既野
(369) 2025-07-18 15:16:42
可惜君妖美芬同民賤聯仲係執迷不悟
我是(假)好人 2025-07-18 17:11:19
已被比基督/明光社果d保守思想洗左腦

何妖似係因為自己個女係Tb 接受唔到 老羞成怒
佢支持自己個女之類 仲咁反同 係唔稱職既老頭 仲學人講家庭

我是(假)好人 2025-07-18 18:03:12
而家睇返啲舊新聞
都幾搞笑
迴光物語 2025-07-18 18:25:00
華人傳統社會價值觀>重男輕女都係華人傳統社會價值觀 但林鄭特首都做埋 香港仲要以最西化同開放嘅大中華城市為榮
2025啦 仲講華人傳統社會價值觀?

社會未有廣泛嘅討論>討論咗咁多年叫未有廣泛討論 Ching你啱啱放監?

漠視立法機關嘅獨立性> 政府成日話香港有法治 而家立法會怱忙否定法庭判決 仲叫唔叫法治

而家呢條條例並唔係承認同婚合法 你一係冇睇 一係弱智

如果因為你反綠而綠促成台灣同婚合法令你覺得任何便利同性伴侶嘅policy都唔應該有

只可以講你政治上腦
香港平價兩餸飯 2025-07-18 20:51:19
如果因為你反綠而綠促成台灣同婚合法令你覺得任何便利同性伴侶嘅policy都唔應該有

其實真係唔想再回應你呢條八公,但你可以將台灣嘅政策拉落嚟香港呢度,再主觀感覺我唔同意呢個政策,係因為同台灣有關

只可以講你屈嘅功力真係好犀利其實你先至係最鍾意政治上腦、上綱上線嘅人,將所有你「想要嘅嘢」擺埋一齊去討論

成個post我都冇講過同台灣有任何關係,你都可以自己講台灣呢兩個字,真係好惑仔裏面「人哋都冇提到東升耀揚你就自己鬼拍後尾枕講出嚟」大家有眼見
SuiYuMoa 2025-07-18 20:54:02
TLDR
我是(假)好人 2025-07-18 21:08:15
以Tb黎講都算好樣 幾靚仔
唔知有冇因為呢單野同何妖反晒面

定一早移民離開左香港呢何鬼地方

真天真 2025-07-20 06:42:38
死基佬
睇你幾時好似王喜咁爛屎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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