喺香港,「發展商交完地價(land premium)賣樓,之後業主仍然要交地租(government rent/ground rent)」係根據香港土地制度嘅設計。以下係詳細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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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展商交 land premium(地價)
• 當政府批出土地畀發展商建樓,發展商要一次性交一筆地價(premium),咁就取得建樓同賣樓嘅權利 。
• 呢筆地價係針對整幅土地一次性收取,用嚟換取永久使用權(或指定年期)嘅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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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業主買樓,點解都要交地租?
• 無論係發展商或之後嘅業主,對政府嚟講一直係承租人(leaseholder)。香港大部分土地唔係永久業權,而係政府以租契形式出租 ()。
• 由1985年起(特別係港島、九龍及新界地區),業主每年要按物業嘅「應課差餉租值」(rateable value)×3%交地租;由差餉物業估價署徵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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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點解業主要交地租?
• 地價(premium)只係一次性買地使用權,但政府仍保留土地所有權,故會定期收取租金 compensation 用於公共開支、保持土地制度可持續 ()。
• 地租唔係重覆收地價,而係政府憑地契租賃條款定期收取租金,以反映土地使用價值及維持公共財政。
• 發展商賣樓後,承租權隨樓轉讓,地租責任亦隨後轉至業主身上。
From chatgpt,
不過發展商交果個係地價同地租
利申:唔撚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