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上訴|鄒家成、余慧明指原審法官陳慶偉過度干預 阻止辯方大狀及另一法官陳仲衡提問

極速神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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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速神驅 2025-07-17 00:45:06
民主派初選案周三(16 日)展開第三日上訴聆訊,被告方已完成定罪上訴的陳詞。黃碧雲、林卓廷一方指,原審錯誤引用民主黨時任主席胡志偉在九東論壇的發言,裁斷黃碧雲、林卓廷對黨的否決立場知情,同意參與謀劃,又指沒證據顯示民主黨對否決有一致立場。

鄒家成、余慧明的代表大狀分別舉例指出,原審法官陳慶偉在兩人作供時過度干預,包括公開評論鄒的供詞「沒有邏輯」,亦阻止辯方大狀及另一法官陳仲衡擬對余提問,令她無法解釋對「五大訴求」看法。兩人代表指,被告有權獲得公平審訊。

何桂藍一方則稱,立會議員有責任向政府反映民意,亦獲民意授權,反問議員反映市民的正當訴求,何以構成顛覆政權?律政司一方則就 4 名被告方的陳詞,作口頭反駁。案件周四續,由被告方續就刑罰上訴陳詞。

https://thewitnesshk.com/47%e4%ba%ba%e6%a1%88%e4%b8%8a%e8%a8%b4-%e8%a2%ab%e5%91%8a%e6%96%b9%e7%ba%8c%e9%99%b3%e8%a9%9e-%e4%bd%95%e6%a1%82%e8%97%8d%e5%a4%a7%e7%8b%80%e5%8f%8d%e6%98%a0%e5%b8%82%e6%b0%91%e6%ad%a3%e7%95%b6/
極速神驅 2025-07-17 00:47:20
關另稱,鄒家成作供期間,法庭出現過多干預,鄒理應獲得公平審訊。

關舉例,鄒作供首天接受主問時,解釋參加初選目的,提到認為「35+」不可能的立場,原審法官李運騰指不理解鄒的邏輯,另一法官陳慶偉則稱「不,這是沒有邏輯。」

關稱,當時鄒正解釋為何認為「35+」不可能,但法官公開地評論其說法「沒有邏輯」,就如在設有陪審團的審訊,有陪審員向另一名陪審員公開說出評論。

關並舉出另外兩個例子,指鄒作供提到,從預算案撥款可反映政府有否回應「五大訴求」。李運騰質疑鄒從未做過立法會議員,亦沒有會計金融背景。鄒遂稱可以舉出例子說明時,陳慶偉說不用,李運騰亦指不感興趣。

關續指,陳慶偉更指自己曾參與獨立調查委員會,用以證明預算案未必能反映「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的訴求。關稱,法官可能是錯,並反映他不相信鄒的說法。

關又稱,鄒作供的第二日提及對「35+」持不同立場者的看法,認為有幾類人士。陳慶偉著他「聽著,請想清楚」,並稱不希望鄒「老作證供」(I do not want you to make up your evidence)。關稱,當時鄒感無助,一度問官「咁我而家要點?」

關稱,在鄒作供的首日,鄒當時的代表大狀陳世傑相當資深,他當日僅能提出 112 條問題,惟法官共問了 153 條。關指,審視鄒整個主問、盤問、覆問的過程,法官問了 45% 的問題。

關稱,原審或認為鄒是激進的被告,但鄒仍有權獲得公平審訊,指被告獲公平審訊是受普通法、《基本法》及《國安法》第 42 條保障。

余慧明的代表、資深大狀彭耀鴻亦提出,余作供期間,法庭出現過多干預。

彭指,余作供時提到「五大訴求」中,爭取「雙普選」為其底線,余當時的代表大狀石書銘欲追問,陳慶偉稱毋須再問,石向法庭解釋,因為要知悉余的底線及會如何投票,陳慶偉則打斷石,又指不想與石作出爭拗,另一法官陳仲衡欲發問時,陳慶偉再打斷,並稱已駁回石及陳仲衡的問題(I overruled you and I also overruled my learned brother.)

彭稱,法官無權打斷另一名法官,而大狀當時亦被打斷發問。彭又指,理解法官的工作艱難,但強調被告亦面臨嚴峻的局面,面對或被判囚終身的指控。

彭續稱,動機會影響個人行為,尤其在串謀案件,指余當時無法就「五大訴求」各項加以解釋,在甚麼情況下同意妥協,形容她當時是被「拒諸門外」(She was simply shut out)。

被告方完成陳詞後,律政司一方由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劉德偉回應。劉表示,只會針對楊雪盈、黃碧雲、林卓廷及鄒家成的案情回應,其餘會採納書面陳詞。

就楊雪盈一方指,不能肯定原審提到的涉案電腦,是楊的辦公室電腦,抑或是其私人電腦,因此不能以該電腦內的文件,認為她有意圖否決預算案。

劉德偉認為,案中仍有其他證據支持原審對楊的裁斷。他引述原審裁決指,雖然楊獨立、沒政治聯繫,她亦沒有將否決預算案與「五大訴求」捆綁,但她認為預算案不公,故她一定會否決;加上她曾出席 7 月 9 日的初選記者會,顯示她理解並與「35+」目的站在同一陣線。

就黃碧雲、林卓廷一方指,胡志偉的發言意指論壇上的九東參選人,而非民主黨員。劉德偉反駁指,胡志偉及參選新西的民主黨副主席尹兆堅,在提名表格附上已簽署的「共同綱領」,又指黃碧雲曾在論壇稱「我哋係會用盡憲制裡面所有嘅權力」,故原審裁定​​民主黨員立場一致。

就沈士文力陳,原審忽略林卓廷在論壇稱,「咁如果政府話『每個香港人派三萬蚊』,我覺得一定要投贊成票喎」,劉德偉指,此部分比重不大,林亦沒在原審作供。劉又指,林卓廷在論壇上的回應只是在假設情況下作出,法庭考慮時不應脫離上文下理。

沈士文最終回應時稱,律政司一方指林在論壇發言僅是假設,沈反問「為甚麼說這是假設?」,本案的重點就是勝出初選、立法會選舉後會做甚麼,所以「每個人都會將自己加諸在假設情況」(Everybody was trying to bundle up in this hypothetical situation),質疑律政司一方指林的發言是假設、毫無意義,「這超出了我的想像」。

沈重申,這正是法庭應考慮的背景,「林面臨顛覆罪的指控,當時他明確反駁自己不同意,還有甚麼比這更好的證據呢?」他又指,除了胡志偉論壇發言提及必定否決預算案,民主黨及黨員的 Facebook 均沒有相關內容,顯示民主黨、黃碧雲及林卓廷對此不感興趣。

至於鄒家成一方批評法庭過多干預,劉德偉指本案不設陪審團,法官不僅肩負法律裁斷,亦包括事實裁斷,因此可能需要透過提問以履行職責。他指,法官提問是為了澄清答案,認為被告方指出法官提問數量,這一點並非決定性因素,關鍵在於被告是否獲得公平審訊。

劉又指,法官插話不帶偏見、只是中立,對證人不構成威脅或壓力,證人可以隨心所欲作供。加上,劉認為鄒家成的法律代表,在原審時沒指出問題,重申鄒沒被剝奪公平審訊權利。

關文渭最後回應時批評,劉指原審法律代表沒有投訴法官過多干預,是完全不切實際(totally unrealistic),質疑辯方律師當時如何向法庭解釋「你說的太多了,你問的太多了?」

雙方就被告個人案情完成陳詞後,被告方開始就刑罰上訴陳詞。

針對量刑起點 7 年半、最後被判囚 7 年 3 個月的吳政亨,代表大狀梁麗幗指出其案情,即他在《蘋果》刊登全版廣告、提出「三投三不投」,從吳與戴耀廷的 WhatsApp 對話可見,他從未提出與否決預算案有關的建議,戴的反應亦冷淡。而在 2020 年 6 月 17 日的訪問,吳稱不在乎是否存在「攬炒」、否決預算案的協議。

梁認為,吳政亨既非組織者、又非參選人,亦沒影響力,「三投三不投」本質上中立,也沒向他人施壓要否決預算案,但原審沒有將他的參與程度或罪責,與其他被告比較;並指其他大部分初選參與者均以判囚 7 年為量刑起點,原審沒解釋為何吳的量刑起點比其他參加者高出 6 個月。

本案原有 14 名被告提出定罪及或刑罰上訴,包括鄒家成、吳政亨、何桂藍、余慧明、黃碧雲、林卓廷、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陳志全、鄭達鴻、梁國雄、黃子悅、譚得志;律政司則就劉偉聰的無罪裁決提上訴。不過譚得志於聆訊開始前退出,彭卓棋則於聆訊首日退出。

CACC253/2024、CACC263/2024、CACC268/2024(HCCC69/2022、HCCC70/2022)
生煎包 2025-07-17 00:50:45
生煎包 2025-07-17 00:50:57
生煎包 2025-07-17 00:51:07
生煎包 2025-07-17 00:51:18
極速神驅 2025-07-17 00:58:01
Bracton 2025-07-17 01:10:09
呢個政府經濟民生呢啲認真事就鳩做 但呢啲鳩事就極應認真咁用人力物力去做
賴人莫雅 2025-07-17 01:25:39
有撚公平認真做
快逃美 2025-07-17 04:28:44
已經全部係你嘅人
講句嘢都唔俾
真天真 2025-07-17 07:23:12
又有兩個傻仔做左棋子
35+主謀沈大灣暉係台灣繼續袋袋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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