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沈士文陳詞 :《基本法》第50至52條列明,預算案遭否決後,解散、重選立法會和特首, 按著《基本法》行事

6.16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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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HK 2025-07-15 05:25:58
《基本法》已成歷史文件 :

《基本法》第107條列明,特區政府財政預算應以「量入為出」為原則
《基本法》第26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基本法》第3章保障言論、新聞、出版、結社、. 集會、遊行、示威、學術研究和文學藝術創作的自.
6.16HK 2025-07-15 05:27:15

【有線新聞】民主派初選顛覆政權案,12名被告提出上訴,爭議控方指否決預算案等同顛覆的基礎錯誤,指觸發解散和重選立法會以至特首辭職的機制都是符合《基本法》的條文。

提出上訴的被告由囚車押送到西九龍法院,大批人輪候旁聽,包括獲判無罪的李予信及多名外國領事,警員在場戒備。聆訊由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及彭寶琴審理。

大律師沈士文陳詞,稱過去數百年來,政府預算均與監察施政捆綁,容許立法會以此迫使政府履行承諾及不對人民作惡。《基本法》第50至52條列明,預算案遭否決後,解散、重選立法會和特首辭職的機制有助解決行政與立法的僵局,政府可選擇修改預算案或「企硬」繼而觸發機制,終極目的是要讓人民做決定,程序都是按著《基本法》行事。

至於是否涉及顛覆,在於有否破壞政府的意圖,反駁若根據控方邏輯,否決議案等同顛覆,當行政長官因政治氣候等其他因素而推出或撤回議案,同樣構成違反職責或濫權。沈士文亦提出三權分立下,政治議題歸政治處理,如何行使投票權力以至否決議案的原因等不應由法庭干預和裁斷。

案件另一個爭議在於否決預算案是否屬於「非法手段」。大律師關文渭提出,顛覆行為應指血淋淋的革命或推翻政府,其他非武力手段有可能構成刑事罪行,但與《國安法》無關。

大律師彭耀鴻就認為應採用較狹義的詮釋,大眾普遍理解「非法」一詞,是指刑事條例下的非法集結、非法入境、非法性交等犯罪行為,《國安法》亦應用同一個詮釋,否則沒人知道應如何約束。法官彭偉昌就質疑性交本身不是犯罪,加上其他元素才構成「非法性交」。

原審認罪、不服刑期上訴的譚得志在聆訊前已撤回申請,被裁定罪成的彭卓棋在庭上撤回申請,案件最終有12名被告提出上訴。

https://www.i-cable.com/%e6%96%b0%e8%81%9e%e8%b3%87%e8%a8%8a/368529/%E6%B0%91%E4%B8%BB%E6%B4%BE%E9%A1%9B%E8%A6%86%E6%94%BF%E6%AC%8A%E6%A1%88-12%E8%A2%AB%E5%91%8A%E4%B8%8A%E8%A8%B4-%E5%BC%B7%E8%AA%BF%E5%9F%BA%E6%9C%AC%E6%B3%95%E5%AE%B9%E8%A8%B1%E5%90%A6
一介淫民 2025-07-15 05:44:47
好欣賞仲有律師/大狀為一絲嘅希望堅持落去
當有班人當國安法係聖經咁引用嘅時候
本基本法基本上都蕩然無存

一個地方由法治社會轉變返去成人治社會嘅時候
法律已經變咗一種工具 唔再係一種依據
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變成反我者含撚
社會發展資源會漸漸偏向掌權者 連營商者都要向政治靠攏

哩個就係由治及興嘅香港
一定會繼續繁榮發達
GoingWest 2025-07-15 07:58:49
道理人人都知 上訴都嘥氣
燒佢全家打佢媽媽 2025-07-15 08:21:18
慢慢打官司囉
係咪都坐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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