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思維|理性何在?打破建制派對同性伴侶登記的恐慌迷思
來稿作者:彭意婷
香港性小眾權益長期落後於國際一線城市,《性別承認法》第一階段的諮詢結果遲遲不出台,當政府提出同性伴侶登記制度,原意是回應終審法院對平等權利的明確要求,卻被保守派描繪為「破壞家庭價值」的洪水猛獸。這種論述背後,實際是將性小眾排除於人權保障之外,甚至否認其作為「人」的基本地位。更諷刺的是,保守派自稱代表主流民意,但事實恰恰相反——性小眾孩子在異性戀霸權社會中成長,並未如他們邏輯所言「被教成異性戀」,家庭價值也從來不是單一群體可以壟斷定義。
終審法院已明確指出,現行制度違反《香港人權法案條例》,政府必須設立「替代框架」保障同性伴侶基本權利。這是憲制層面的法律義務,並非可有可無的建議。部分建制派政黨若真認為法院判決不應執行,唯一合法途徑是廢除《香港人權法案條例》或尋求人大釋法,否則只會暴露其對法治精神的無知與輕蔑。如果立法會拒絕履行判決,只會引發無休止的司法覆核,損耗公帑與管治威信,最終政府仍須執行法院命令,拖延只會令法治環境惡化。
尊重司法裁決 民意多元共融
調查研究已顯示,主流民意早已轉向支持平權。2023年,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與美國北卡羅來納大學聯合調查顯示,60%市民支持同性婚姻,71%支持立法反歧視,85%認同同性伴侶應享有部分權利,相較2017 年有 50.4% 的人支持同性婚姻,2013 年有 38% 的人支持,支持率逐年上升。這些數據來自具代表性的大型隨機抽樣電話訪問,遠比政黨自稱所謂的「民意」更具說服力。恐懼論述已經過時,國際科學界早已共識,性取向非後天灌輸所致,擔心兒童接觸同性伴侶會「變成同性戀」,如同擔心孩子看見飛機就會想當機師一樣荒謬。反而在包容環境下成長的兒童更健康、更具同理心,而非這批建制人士所鼓吹的歧視風氣。
政府提出的方案堪稱全球最克制的同性伴侶制度設計,只承認已於海外註冊的同性關係,僅賦予醫療決策、身後事務等有限權益,明確排除繼承、福利、稅務等核心保障,與婚姻制度嚴格區隔,這種設計已保守到近乎象徵性的程度仍被反對者貼上「災難」標籤,只能說明他們已現現代文明嚴重脫節。全球超過30個司法管轄區已設同性伴侶登記或婚姻制度,台灣、荷蘭、加拿大等地實踐證明,承認多元家庭只會促進社會穩定與和諧,並無「家庭崩潰」現象。至於「倉促推進」的說法,設定明確期限的是法院,行政機關只是依法履職。真正不負責任的,是以政治手段拖延或干預司法裁決。
家庭價值建立在包容與尊重之上
傳統家庭價值的真正核心,在於愛、責任與包容,而非性別組合。保守派將家庭價值等同於排斥與歧視,實屬偷換概念。法治社會的底線,是即使個人不認同裁決,也必須尊重與執行,否則香港「金漆招牌」將名存實亡。民意並非靜止不變,十年來支持平權的市民比例大幅上升,反映社會觀念已經進化,反對者的恐懼論述早已與時代脫節。
專業民調與國際標準證明,香港社會已準備好邁向多元包容。歐美、台灣的經驗顯示,平權立法不僅未損社會穩定,反而提升國際形象與競爭力。反對者可以繼續堅持己見,但歷史潮流不會因此停歇。建立同性伴侶登記制度,是香港履行法治義務、回應民意、順應國際潮流的「一小步」,卻是社會文明的「一大步」。
香港真正面臨的危機,不是同性伴侶登記制度本身,而是部分人士為政治利益罔顧法治、曲解民意、抗拒進步。拒絕順應時代變革的人,終將被歷史洪流所淘汰。建立多元包容、尊重法治的社會,才是香港未來應有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