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速神驅
2025-07-11 18:17:22
被告陳朗軒,被控4項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指他於2024年8月30日至2025年1月11日間,分別在西灣河筲箕灣道250號御景軒某室內、西灣河興東邨興祖樓後樓梯,及銅鑼灣利園山道54-70號鳳鳴大廈某室內,4度與14歲的女童X非法性交。
被告另被控一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指他於2024年12月14日,在銅鑼灣利園山道54-70號鳳鳴大廈某室內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即3張相片展露女童X的裸露胸部、臀部、左邊乳頭及女童X向被告作出口交。
案件編號:ESCC177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