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mmy 老師


公民抗命,或稱公民不服從,是一種政治參與形式。是指公民透過象徵性的[1]、自覺違反法律、規範或政府律令的手段,以消除不公正的局面,從而強調他的道德參與權。規範可以透過國家或國家結構中的一個單位的法律、義務甚至命令來體現。象徵性的違犯意在影響輿論的形成,以消除不公。不服從者自覺接受根據適用法律對其行為進行懲罰。參與者常聲稱擁有抵抗權,然而,這與某些憲法賦予的抵抗權不同[2]。那些實行公民抗命的人關心的是在現有秩序內執行公民權利和人權[3],而不是旨在取代現有統治結構的抵抗。但是,公民抗命和抵抗的行動方法和形式在許多情況下是相同的。有時,公民抗命也被定義為和平抗議或非暴力抵抗。[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