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01揭土地業權修訂「指明人士」才可查歷史紀錄 不包括傳媒

陳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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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太太 2025-07-08 21:57:00




政府計劃修訂《土地業權條例》,將物業的契約註冊制度,改為業權註冊制度,簡化物業轉讓程序。不過根據立法會正審議的條例草案,當局修改制度同時,一併收緊查冊,公眾日後無法再查閱在業權紀錄中刪除的資料,即歷史業主及成交等,只能由律師、會計師、測量師、前業主等「指明人士」查冊。律師會提交的意見書中,質疑限制指明人士查冊的安排

以往傳媒以公眾人士身份查冊,高官換樓、套丁、無主物業等調查報道,都依賴歷史成交資料來佐證,收緊查冊會否窒礙新聞自由呢?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國勳擔任此法案委員會主席,他接受《香港01》電話訪問表示,改動主要是查冊的功能性需要已經不同,毋須再查舊有契約,他有認為指明人士的範圍仍有時間去討論。

以往傳媒不少調查報道,都要根據土地註冊處的查冊,查詢物業買賣紀錄、各方相關人士資料等,才能交叉核證。例如關於「套丁」的調查報道,土地或物業從地主「轉手」至男丁,男丁名義上是土地和物業擁有人,待丁屋建成後,再轉回給發展商。一旦收緊查冊,日後公眾只能查閱當前業主——即發展商,無法查閱以往紀錄,比對文件,揭露套丁行徑。

《香港01》最近的「無主物業調查報道」,揭發有業主逝世後,物業被人冒認簽名,業權被轉走,更被轉幾手。日後若收緊查冊,記者無法追查業權被轉手、假冒簽名等紀錄。

2016年《香港01》揭發「高官換樓醜聞」,前高官馮永業及高官馮程淑儀夫婦,與何鴻燊三太胞妹陳婉玉換樓,涉嫌有利益衝突。報道刊出後,馮永業遭廉政公署調查及起訴,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罪成。調查報道亦依靠土地註冊歷史紀錄。

https://www.hk01.com/article/60254435
得老衲狗店 2025-07-08 21:57:58
這很中國
enter90 2025-07-08 22:02:34
中國特色
菱川六花😕 2025-07-08 22:05:48
想更多買賣爭議?
我想返日本 2025-07-08 22:06:51
更加唔敢亂買樓
香港平價兩餸飯 2025-07-08 22:18:49
點解成日過去嘅嘢都唔可以翻查?
縮一簫 2025-07-08 22:21:53
用咩理由修理?
一一一2cm一一一 2025-07-08 22:23:40
你地蟻民就乜都要監控 自由冇用
但係佢地就越嚟越自由
熱檸茶少甜 2025-07-08 23:22:35
又想軟對抗?
行人 2025-07-08 23:26:14
留港撚應當悔改, 追查高官貪污已係軟對抗
Bat92 2025-07-08 23:27:27
幾好呀。做返小漁村好適合香港
陳太太 2025-07-10 07:14:25
無人推
陳太太 2025-07-10 12:35:45
pu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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