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0 2025-07-08
33歲男子6年前從別人口中得知13歲女童被強姦後,透過IG找到女童並要脅見面性交「唔想俾學校啲人知就出嚟同我上床10次」,行房時更稱「俾你試吓大人嘅威力」、「細路女真係不同啲」,他兩度與女童無套性交並在其體內射精,其後兩年不斷傳訊息要求X「找數」,否則X便需向他支付4萬元。涉案男子今於高等法院承認兩項「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及一項勒索罪,法官郭啟安形容被告卑鄙無恥、食髓知味,明知女童被強姦後更落井下石、乘人之危。案件押後至10月6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心理報告及女事主創傷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