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獨媒報導】政府因應「岑子杰案」終審裁決,建議設立「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機制」,惟遭立法會多個政黨和議員反對。港大法律學院憲法學教授陳弘毅今早在電台節目表示政府提出的方案,是否符合終院提出保障海外註冊同性伴侶的核心權益,本身也具爭議性。若方案最終被立法會否決,政府因而無法履行終院裁決,他認為對香港憲制而言是「好大衝擊」,因為有人會藉事件批評香港「唔係遵守法治喇」。
方案只包兩種權利 是否符合「核心權利」有爭議
政府提出的「登記機制」,只適用於保障醫療和處理身後事兩項權利。陳弘毅在商台《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表示,政府提出的「折衷方案」,未必百分百符合終審法院的原意,因為方案只在兩個「好有限」的範疇獲得承認權利,然而終院在判詞提及的,是要保障海外註冊婚姻、民事伴侶或民事結合同性伴侶的「核心權利」,終院雖然未界定「核心權利」,但只保障醫療和處理身後事,「係咪已包含所有核心權利?呢個有爭議性。」
陳弘毅補充,現時海外註冊同性伴侶在香港本地享有的權利,在去年部份終審法院的案件有處理,例如在無立遺囑情況下可否繼承遺產,並不只是依賴立法。不過香港多條法律都涉及已婚人士,或夫妻權利和義務,除非將所有現行法例逐一修改,否則很難給予同性伴侶足夠保障,亦不能排除政策違憲的可性能。
料中央不願亦不想介入
至於立法會一旦否決政府方案,陳弘毅認為若政府在兩年無法完成立法,無遵守終院裁決,「對香港嚟講係好大衝擊。因為一啲批評人士,會話香港唔係遵守法治喇,因為法院嘅裁決無得到執行。」他又指,部份國家例如加拿大可以藉著大比例否決,令行政和立法機制可以凌駕於法院決定之上,不過《基本法》並無相關設計。對於立法會和法院持不同意見,他形容《基本法》並未有完善辦法處理。他相信如立法會否決方案,是一個合理理由令政府向法院申請暫緩執行裁決。
而事件是否需要提升至人大釋法的層次,陳弘毅直言「唔覺得」,以往釋法涉及中央對一國兩制的基本利益和立場,例如政改和宣誓風波,雖然特首可以向人大提出呈請,但他不相信李家超會提呈釋法,他指出同性婚姻權利屬於政府「高度自治」範疇,中央「唔會願意,亦唔係好想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