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家d公司刊登招聘2個月
話請唔到人就可以直接申請外勞
請個廉價外勞
平過香港人人工
呢d公司真係好狗
直接令香港工人失業
好多仲要好多都係大公司大型連鎖店
呢d公司係得唔到民心
好多招聘廣告,招聘會
全部都唔係真係想請人
做樣咋
見左40-50份工
都唔請
再出街行一轉就發現各行各業都請左一大堆有口音嘅外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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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範圍
本地招聘逾 60 日仍無合適人選時,可藉「補充勞工計劃」(Supplementary Labour Scheme, SLS)申請輸入非專業/半技術勞工。本地企業若欲輸入專業人士,則應分別考慮不同簽證計劃(如優秀人才入境計劃、一般就業政策、輸入專才計劃等),這些計劃並無「60 天招聘」硬性要求。
60 天本地招聘要求
企業須就擬輸入的職位進行不少於 60 天的本地招聘,以證明無適當本地僱員可僱用。招聘方式通常包括:
在兩份主要報章(三日連續刊登)或三個主流網上招聘平台刊登職位廣告
保留招聘記錄(申請表、收件紀錄、面試結果等)以備審查
招聘期滿仍未聘得本地合適人選,公司方可向勞工處提交SLS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