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善用公屋資源,房屋署已與入境處建立恆常機制:入境處會定期將公屋住戶的死亡紀錄向房屋署通報,讓房屋署可主動偵測租戶的住用情況及採取適當的行動;入境處亦會應房屋署要求提供有關人士(例如公屋戶主及戶籍成員)的出入境紀錄,供房屋署核實有關人士是否仍然符合居住公屋的資格。
為加強監察,房屋署已建立新電腦系統,以儲存有關打擊濫用公屋工作的個案資料、流程及調查結果。屋邨管理人員亦會在非辦公時間進行突擊家訪。若職員懷疑有濫用公屋的情況,或收到公眾舉報的懷疑濫用公屋個案,會展開調查。房屋署亦會隨機抽查個案作深入調查。
此外,為加快查證居住情況的工作流程以核實濫用公屋個案及採取管制行動,房屋署會在符合法例的情況下,聯繫不同政府部門索取關鍵資料(例如當懷疑租戶非經常持續居於單位時向入境處查詢出入境紀錄、向水務署查詢用水量異常用戶等),查證濫用公屋情況,以加快處理濫用公屋個案。
事實上,自二○二三年,房委會亦推出了多項新措施加強打擊濫用公屋。自二○二三年十月,房委會要求所有公屋住戶每兩年申報居住情況和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住戶須申報是否持續居於其公屋單位及有否將單位丟空及作違規用途。若住戶作出虛假申報,房委會會考慮終止單位租約,而作虛假申報的家庭成員在租約終止後會受到五年不得申請公屋及不會獲配質素較佳公屋單位的限制,及有機會遭檢控。自推出措施後,有公屋住戶被法庭判刑三十天,亦有租戶已主動將單位交還。房委會有信心這些措施可持續加強打擊濫用公屋的力度。
為搜集情報以更精準打擊濫用公屋,房委會在二○二五年一月推出「舉報濫用公屋獎」。自推出計劃,截至三月底,在接獲約3 900宗的舉報中,約1 700宗選擇參與獎勵計劃;經初步篩選後,約1 200宗的資料符合參加資格,當中約700宗舉報可作進一步跟進。目前已有成功發出遷出通知書的個案,首輪頒獎儀式將於二○二五年七月舉行,可見公眾已建立強烈共識打擊濫用公屋,共同守護珍貴的房屋資源。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507/02/P202507020029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