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南華早報》獲悉,香港房屋部門已向同性伴侶開放公屋及資助房屋申請,此舉旨在落實終審法院去年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裁決。相關措施包括修改二手資助房屋申請表格,但實施過程未作公開通告。
立法會議員認為政府以審慎態度在合理時限內回應了法庭裁決,但有關注團體期望當局能公開通報變更。房屋署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在處理涉及同性已婚配偶的公屋申請時,我們將按'一般家庭'類別的既定程序處理。"
發言人補充,該署將繼續處理此類公屋申請及同性已婚配偶購買資助房屋的申請。截至周四(6月27日),房署尚未收到任何同性伴侶的公屋申請。
房署此次低調行動恰逢政府依據另一起標志性法庭裁決,提出建立同性關系法律承認機制之際。該提案引發立法會強烈反對,輿論普遍認為方案恐將擱淺。根據政府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擬議機制僅賦予同性伴侶醫療及身後事務等部分權利,並明確強調該框架不等同婚姻。
去年11月,終審法院就三宗涉及同性伴侶住房權與繼承權的里程碑案件作出裁決,一致駁回政府保留歧視性住房政策及無遺囑繼承法的上訴。此前,這些政策經三次司法覆核已被宣告違憲。房署當時表示尊重法庭判決,並將就後續行動尋求法律意見。
本報調查發現,房署已更新"白居二"計劃申請表格,將"與申請人關系"欄目中的"丈夫/妻子"改為"配偶"。房署本周一(7月1日)確認,為遵循法庭裁決,已更新紙質及電子申請表。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委員梁文廣認為,當局以審慎低調方式回應了司法關切。"僅通過更新申請表采用中性稱謂'配偶',既保障了同性伴侶申請權,又避免了社會爭議。"他稱此舉免去了對婚姻術語定義重新展開冗長討論的必要。新民黨議員陳家珮表示,房署在合理時限內落實裁決,且"僅涉及文件調整,既符合司法判決又減少社會爭議",無需高調公告。
香港婚姻平權協會聯合創始人邱銘諾對當局行動表示歡迎,但期望重要變更應通過新聞稿等官方渠道發布以確保公眾知情。香港1991年實現同性性行為非刑罪化,但因法律嚴格限定婚姻為一男一女結合,同性伴侶始終未獲法律承認。過去十年間,多起司法挑戰為性少數群體爭取到部分權益保障。
在去年11月的三起標志性案件中,永久居民岑子傑成功挑戰房署拒絕其以家庭為單位與同性伴侶申請公屋的決定;已故同性配偶李亦豪與吳翰林在針對"居屋計劃"禁止同性配偶同住的司法覆核中勝訴;二人另在一起挑戰遺產繼承權的訴訟中獲勝,相關法律原先阻礙同性伴侶繼承遺產並為遺屬申領經濟援助設置額外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