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上披露現於外國留醫
排期評定補償額
入稟狀稱意外前平均月入逾7萬

#阿Mo(#李啟言)在MIRROR紅館演唱會意外受重創, 早前入稟區域法院向前僱主舞館有限公司申索僱員補償, 入稟狀提及, 阿Mo在事發前的每月平均收入為73,720 元。法官羅麗萍今日基於舞館一方沒有派代表到庭, 亦沒有在期限內提交相關文件及回應, 違反法庭命令, 頒下「非正審判決」裁決申請人勝訴, 答辯方須支付申請人截止現在的訟費, 並將案件押後至10月17日, 待雙方呈交證人陳述書後, 再就補償金額事宜排定審訊日期。
羅麗萍又謂案件至今已3年拖延太久,期望屆時申請人可出庭作證,又指明白申請人狀況,希望能盡快處理案件, 不希望申請人再受折騰。而阿Mo一方律師指,阿Mo現時在外國醫院留醫,預料屆時會有1至2位證人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