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設「同性伴侶登記制度」︱岑子杰指港府未與同志團體磋商 冀李家超勿當「安逸的落後者」︱Yahoo
【Yahoo新聞報道】司法覆核案事主岑子杰接受《Yahoo新聞》查詢時批評,該份建議文件未見政府曾與任何同志團體磋商,他本人亦未聽聞有團體曾與政府會面,指政府從過往平機會文件中,只挑選了部分權利納入新方案,質疑制定過程缺乏公開透明。他呼籲,特首李家超應「做一個艱難的改革者,而不是做一個安逸的落後者。」
他舉例,要求申請人須已在海外註冊同性婚姻或民事結合,認為與本港異性戀伴侶享有的待遇不對等,恐難符合法院對平等的要求。他認為,對無力負擔海外註冊的伴侶極為不利,令整個程序變得曲折繁複,無法回應本地伴侶的實際需要。
他強調,很多異性戀夫婦即使在海外結婚,亦可在香港處理離婚,反觀政府現行建議可能使同性伴侶陷入「能註冊,不能解除」的困境。岑舉例,若須解除關係,當事人需依據外國法例處理,例如要赴美國屬土分居三個月才能離婚,對當事人構成不合理負擔。
雖然文件提及醫療事宜與身後事的權利保障,岑子杰指文件所涵蓋的權利「超出想像地低」,甚至質疑是否符合終審法院對「滿足同性伴侶基本社會需求」的要求。他認為尚有其他基本權利未被納入,如在囚人士探視權,以及解除伴侶關係與財產分配的處理。
出返來既 走既走 靜既靜
但佢繼續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