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 新聞報道】《港區國安法》實施 5 年,國際特赦組織發表最新研究報告指出,超過八成因該法被定罪的人士屬於「錯誤定罪」,認為本就不應被起訴。組織指出《國安法》三大問題,包括對合法行使言論自由權利的刑事化處理,二是極低的保釋批准率,三是被告在審訊前遭到實質上的長期羈押。組織批評,有關法律已嚴重侵蝕香港原有的法律保障制度。
港府則批評國際特赦組織的所謂研究「嚴重扭曲事實」。港府今日(30日)另發表聲明指,5 年來的實踐證明,《國安法》是捍衛「一國兩制」、維護香港繁榮穩定的「守護神」,是具有重大歷史意義和現實意義的好法律。港府強調,《國安法》與其他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均堅持法治原則,同時依法保護權利和自由。
國際特赦:大部分定罪無暴力或煽動證據
國際特赦組織發表最新研究報告,指絕大多數《國安法》定罪涉不公正拘捕。分析發現,在 78 宗已結案的《國安法》案件中,至少 66 宗(佔 84.6%)涉及根據國際標準不應被定罪的合法言論表達,且無任何暴力或煽動行為的證據。分析續指,若將「23 條立法」及其實施前的「煽動罪」案件納入統計,127 宗案件中至少有 108 宗(佔 85%)屬於類似性質的合法表達行為。組織認為,有關被告遭不公正起訴,而這些案件遠遠未達到國際標準所要求的刑事定罪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