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後廢中覺醒心路歷程(我知係長文,但已係簡化版)
90年代尾,做咗一份工時勁長嘅西工,但有得聽著收音機開工,期間成日聽到D情情塔塔話題(商業二台903講最多),越聽越覺得唔對路。
啟蒙事件,係有次聽到話題係講「曬月光後,送女朋友返屋企」,男主持分享十幾歲時,自己住觀塘,送港島東區女友返屋企嘅苦況(當時未有東隧),最後頂唔順散咗。
然後接咗幾個PHONE-IN,全部都係港女話堅持要(前)男友送返屋企,而且全部都係大家住好遠、全部都係明知咁樣會令男方好辛苦兼浪費大量車錢同時間,尤其係送完之後,再山長水遠返自己屋企,第二日又要晨早返工返學。
我就聽到毛管楝,點解D女係咁嘅呢?如果我拍拖,又係咪要咁辛苦呢?如果係,咁拍拖嚟做乜?同時反思「送女朋友返屋企」既合理性,得出結論係:完全多鳩餘(呢個係另一話題了)。
之後開始上網(唔知28.8定33.6K),網上+電台所見所聽,我感覺到,拍拖好似無論乜付出乜責任,都係只關男方事,一出咗乜嘢唔完美情況,就只會怪係男方責任怪男方做得唔好。而女方嘅角色同責任,就相當模糊,甚至可以話係----冇責任,只要肯出黎拍拖肯做人女朋友,已經叫「付出青春同時間」。
乜嘢情人節、紀念日,往往係男方單方面表演同交功課,安排節目行程、揀餐廳訂位、送花送禮物、攪浪漫驚喜、埋單畀錢....全部男人做晒,女人就淨係出席同接受就得(當然有不滿、發脾氣嘅權利)。我想問呢D日子唔係屬於大家雙方嘅咩?點解一定係男方單方面付出?係「情人節」定「女朋友節」呢?
1998年秋,爆發M記史諾比事件,M記推出28款唔同造型嘅史諾比膠公仔,要買一個套餐加6蚊至買到一款。由於每日指定換領其中一款,要集齊全套,就要連續28日,日日買一個M記套餐,少一日都唔得。
呢D膠狗公仔,好受女仔歡迎,D男友、兵,為博紅顏一笑,你明啦!
最抵死係,呢場瘋狂入面,社會輿論只係批評浪費食物同M記換領規則太嚴苛,但對於D男友、兵喺呢場瘋狂中嘅角色,係毫無批評,唔通社會風氣認為咁係應份?
差唔多同期,港男都有換玩具:書展D港漫兵器(亦係促成漫畫從書展分家嘅部份原因),但呢D有邊個唔係食自己?有邊個大膽港男,膽敢滾攪尊貴女士?
最鮮明對比,係同期我有個男性朋友,去咗外國讀書,佢要求我每月一次,去唱片舖拎一張傳單寄畀佢。後來我發現佢去外國之前,喺香港讖咗女友,當時LONG D中,我就問佢點解唔搵你女友幫你做呢件事,畢竟另一半至係最有責任對你好嗰位(我認為!當然,反之亦然),佢竟然話:「唔應該叫女仔做咁多嘢,風度」。
你話同史諾比事件比較,係幾咁強烈對比?
從此我就覺醒。
而家睇返,男人打機、玩模型成日畀女人針對,一係就要睇女人面色至買得。
女人買手袋、高爭鞋、珠寶首飾、MIRROR代言嘅物品、對著MIRROR瘟瘟沌沌.....從來未聽過要睇男人面色,相反,女人鐘意乜,男人通常全力配合(一如當年M記史諾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