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陳輝旺死因研訊|專家梁漢邦指力學角度警員「冇可能整甩」事主頸 稱沒動機偏幫任何人

極速神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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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速神驅 2025-06-28 14:00:34
的士司機陳輝旺 2012 年和乘客爭執,被警員拘捕時疑被「箍頸」,其後頸椎移位致全身癱瘓,留醫一個月後死亡。死因庭周五(27 日)進行第 18 日研訊。庭上繼續傳召專家證人、骨科醫生梁漢邦。

梁指,若警員動作要令陳頸椎脫位,要固定其身體,只扭動頭部,因此從力學角度而言,警員「冇可能整甩佢條頸」。家屬方代表引述 2018 年研訊專家證人指示,指專家應根據閉路電視畫面及警員說法,解釋頸椎脫位原因。梁回應稱,自己沒有被授權評論警員行為是否合適,「當然睇到片,我有好多個人感受,唔代表佢會影響我專家意見」。

代表警員林偉榮的大律師謝祿英稱,希望澄清家屬方曾指梁是受林偉榮委任撰寫報告,指證人費由公帑支付。謝亦問梁「有冇因為要偏幫任何一方,而影響你判斷?」 梁回答「無論責任同動機都係冇」,又稱出任證人的費用,僅為平時進行手術的一半。研訊下周一續。

https://thewitnesshk.com/%E9%99%B3%E8%BC%9D%E6%97%BA%E6%AD%BB%E5%9B%A0%E7%A0%94%E8%A8%8A%E5%B0%88%E5%AE%B6%E6%8C%87%E5%8A%9B%E5%AD%B8%E8%A7%92%E5%BA%A6%E8%AD%A6%E5%93%A1%E5%86%87%E5%8F%AF%E8%83%BD%E6%95%B4%E7%94%A9%E4%BA%8B/
極速神驅 2025-06-28 14:01:37
梁周四引述,日籍乘客供稱在跌倒時,將手放在陳的後腦位置,稱會加強陳頭部傾前的力量。家屬方代表、資深大律師蘇朗年關注,收費亭閉路電視片段中,並無看到日籍乘客將手放在陳的後腦。梁同意,惟乘客庭上供稱有,故亦不能排除此可能,又強調不論乘客是否有此動作,陳向後跌的力度,已足以令頸椎脫位。

蘇朗年引述梁指,陳跌倒致頸椎關節椎間盤內組織撕裂,故其後任何一刻,正常動作如簡單抬頭,皆可隨時致脫位,梁同意。

蘇朗年播放收費亭外閉路電視片段,指陳在跌倒後很快站起身,其後頭部有上下左右移動、亦曾捉住乘客,惟當時「沒有一件事令脫位出現」,梁同意。

蘇朗年引述梁報告稱「假設陳確實向後摔倒,其病況也就合理了」,指出當中假設包含陳頸背受硬物撞擊。蘇朗年遂指,沒有任何片段能顯示,陳跌倒時頸背受撞。梁引述陳跌倒地上時腳提起,地下便是硬物,「咩係(會)停到陳上半身活動(便是硬物)」,又舉例稱,回到家中躺在沙發上,「你兩隻腳會唔會『發』上黎」。

蘇朗年在庭上示範,「箍」研訊主任黃俊軒頸部,指出「箍」應是個靜態的動作,惟在片段看到,陳被「箍頸」同時被拉起。梁指「我睇到嘅,就係大家睇到嘅嘢」,並稱其專家報告的撰寫指示,並無要求他評論該動作、而是頸椎脫位原因。

蘇朗年指出,按 2018 年研訊的專家證人指示,專家意見應根據閉路電視畫面及警員說法,以解釋陳頸椎脫位原因。梁回應稱,自己沒有被授權去評論該行為是否合適,「當然睇到片,我有好多個人感受,唔代表佢會影響我專家意見」。梁續稱要固定陳的身體、只扭動其頭部才有機會致脫位,因此從力學角度而言,警員「冇可能整甩佢條頸」。

代表醫管局的大律師馮國礎關注,梁會否同意時任衞生署高級醫官高永富,於解剖報告總結的死因,即肺炎為直接致死原因、頸部受傷導致長期臥床則為介入導致死亡原因。梁指,不同意該報告將四肢癱瘓「放得太輕」,不足以形容陳病情的嚴重性。梁續解釋,陳的肺部感染很大程度是因四肢癱瘓,加上「肺部感染病人有幾多死?佢哋唔會,但陳先生會,因為佢胸肺功能好差」,並認為頸椎脫位為「直接導致死亡的重要原因」。

馮引述報告指,陳入院後可能遭受其他外力,如從擔架床轉移到病床。梁指,外力意指「外部施加嘅力量」,由於陳頸椎受傷後不穩,任何時刻皆可造成脫位。梁重申,根據陳當時的臨床症狀,醫護沒有為其放上脊椎板為合理之舉。

馮國礎問及,為助陳頸椎復位進行的顱骨牽引術,指椎間盤更突出是否術後的「併發症」。梁解釋,陳的頸椎受傷致椎間盤撕裂、椎間盤物質亦不再包含其中,嚴格上已可稱之為突出。由於顱骨牽引術所用的牽引力,不會傳遞至椎間盤突出物,故椎間盤突出不能稱之為併發症,而是預計中會出現的結果。

馮又關注,陳在送院前會否可能曾出現關節脫位。梁指,相信沒有「完全脫位」,而半脫位可能曾發生,因半脫位「有機會自己返到轉頭」。

代表警員林偉榮的大律師謝祿英指,希望澄清家屬方代表蘇朗年曾稱,梁是受警員林偉榮所委任撰寫報告。謝指出,證人費由公帑支付。謝問梁,被任命為法庭專家證人後,是否沒有得到他人私下指示,要特別關注甚麼資訊、在開始審視相關資料前,亦不會知道自己意見與 2018 年研訊專家證人李淵粦不一致,梁均同意。

謝續問「或者講直啲,有冇因為要偏幫任何一方,而影響你判斷?」 梁回答「無論責任同動機都係冇」。 梁又指,出任證人的費用為平時進行手術的一半,「我平時做一個手術係 2 小時 30 分鐘,我準備呢份文件(專家報告)用超過 45 小時。」

梁確認,陳於 11 月 12 日的肌力測試 (上肢 4 分、下肢 3 分)和 13 日 (上肢 1 分、下肢 0 分)結果有極大差距,又指頸椎脫位後,四肢無力的反應會「瞬間出現」 。

謝引述梁的報告指,譫妄不是解釋違反醫學邏輯現象的「萬用理由」。梁進一步解釋,病人處於譫妄或混亂狀態時,未必完全可配合醫生指示進行測試,甚至不能排除實際肌力比結果高,只因狀態令分數變低的可能性。

梁解釋,警員提起陳上車一刻,若警員手臂觸碰到陳的下巴及頸部,陳的頭部必然向後移,亦可稱為「伸展力」。除脫位外,理應亦會造成前縱韌帶及中板撕裂,惟解剖報告及磁力共振報告均無顯示兩者有損傷。

謝祿英指,2018 年研訊中李淵粦解釋,陳被提起後,頸椎關節被扯開再旋轉。梁表示,不能肯定謝的描述是否為李的原意,但稱陳被警員提起時頭部向後,頭仰後時關節更穩定、堅硬,因此不會造成脫位,而且要「一大忽骨爛,先會容許到旋轉」。

謝提出其他陳頸椎脫位的可能說法,包括警員動作致頸椎開始脫位,至 13 日才達至完全脫位。梁指,臨床上不存在「漸進性脫位」,即使有可能半脫位後短暫復位,陳亦應可以講出痛或感到四肢無力。

另一說法為陳被帶上警車時頸椎脫位,惟對脊髓傷害慢慢發生。梁指該說法不可能,因創傷性的頸椎脫位會即時造成脊髓損傷。梁指,陳在救護車上沒有脊髓受損徵狀,如大小便失禁、四肢無力等。即使要假設陳在救護車時頸椎已脫位,12 日的肌力測試卻顯示陳突然有上肢 4 分、下肢 3 分的結果的話,「我諗連神蹟都解釋唔到」。研訊下周一續。

死者陳輝旺於 2012 年 12 月 12 日去世,終年 65 歲。

案件由死因裁判官周至偉、2 男 3 女陪審團共同處理。死因研訊主任為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黃俊軒、高級檢控官柏愛莉。死者的兩名女兒列席,由資深大律師蘇朗年(Neville Sarony)代表。

被列作利害關係方的警務處及消防處,由律政司延聘的大律師倫德亮及高級政府律師蕭嘉文代表。醫管局及伊利沙伯醫院由大律師馮國礎及大律師陳偉志代表。

事發時現場3 名警員同列作利害關係方,警員林偉榮由資深大律師郭棟明、大律師謝祿英代表,警員馬振康由大律師鄭淑儀代表,警長羅偉民由大律師吳美華代表。

CCDI-477/2013(PW)
右膠男權 2025-06-28 14:20:09
美國ice仲癲啦
連兔Rangers 2025-06-28 15:10:39
一定唔係警察問題
係死者弱
大毒梟高可晴 2025-06-28 15:28:11
專家親身示範俾個阿Sir做同一個動作我咪信你囉
天馬流星貓 2025-06-28 16:27:19
殺人放火金腰帶
右膠男權 2025-06-28 16:31:51
呢D人已經磨滅晒世人對佢既同情心啦!!
和平個陣就反政府串串貢攪恐怖襲擊連人地D人同婦孺都唔放過, 到比警察打到仆街就扮平民扮慘!!
呢一招已經比你LOOT左幾十年, 而家係唔會WORK架啦!!
快逃美 2025-06-28 23:04:33
弱都無用
The thin skull rule
快逃美 2025-06-28 23:05:56
咁頸椎移位係乜嘢導致
專家唔答埋
亞美利加No.1! 2025-06-28 23:06:31
宰客?
連兔Rangers 2025-06-28 23:13:44
自然移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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