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速神驅
2025-06-27 19:18:51
綜合陳官引述的被告背景及辯方庭上陳辭等,林舜任職市場推廣經理,月入約1.3萬元,親友在求情信讚揚他有禮貌和勤奮,其父母形容他顧家,不信他會犯罪。辯方補充,林的背景報告非常正面,除了「唔係學霸」,「其他都無懈可擊」。
另一被告潘巧賢則依靠父親每月提供的3萬元過活,友人在求情信讚揚她心地善良,對朋友有義氣;求情信亦提到潘涉案後遭受為時兩年的網絡言語暴力,對其心理遭受莫大傷害。辯方補充,潘缺乏社會經驗,比較天真和單純,因誤信朋友犯案,案發後潘明白要珍惜時間,打算將來進修廚藝,冀法庭「俾一次機會」,判處非即時監禁。
針對案情,林舜一方求情稱,沒證據顯示林知悉他協助的人「Alex」牽涉什麼罪行,而且林在事件中角色被動、沒金錢得益,最終「Alex」亦無法離港,形容林的行為對司法的損害程度有限。潘巧賢一方亦重申,潘不清楚「Alex」的身份及其牽涉的調查和罪行、在案中沒任何得益,又謂無證據顯示潘有份推進涉案計劃,形容她參與程度「明顯不高」。
陳官判刑時指,雖沒證據顯示「Alex」牽涉什麼罪行,但很難想像一名干犯輕微罪行的人,需要緊急租船前往澳門,認為該人必然涉及嚴重罪行。此外,陳官早前時裁決時提到,林舜在案中負責安排船隻和聯絡船家,潘巧賢則負責傳達信息。陳官今重申,兩名被告連同涉案者盧曉虹在案中角色缺一不可,並形容兩名被告參與程度「不是十分低」,判監是唯一合適選擇,最終判處兩人監禁6個月。潘申請保釋期間上訴,獲陳官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