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主權移交25週年:「割讓三部曲」

//序曲:「無與倫比的良港」
十九世紀,大英帝國經濟和軍事實力如日中天,勢力輻射全球,被稱為「日不落帝國」,但是英國與清國之間存在巨大貿易逆差。
大清乾隆朝有過馬爾戈尼訪問尋求通商被婉拒的事件。嘉慶朝二十一年(1816年),英國外交官阿梅士德勳爵(Sir Amherst)再度率團訪華,商討通商事宜,最終因一禮儀糾紛導致使命未能達成 —— 他不願向中國皇帝行跪拜磕頭禮,嘉慶皇帝一怒之下將他趕走。此事載入史冊,人們耳熟能詳。
使團出境前在香港停留。劉蜀永的《簡明香港史》(第三版)記載,當時一名隨團訪華的史學家看到了當時英國許多人眼裏荒蕪、骯髒、毫無價值的這個港灣的潛力:「從船舶進出的便利和陸地環繞的地形看,這個港口是世界上無與倫比的良港。」
阿梅士德勳爵後來被派去印度當總督,他出使中國沒能做到的事,後來竟由於鴉片貿易而無意間做到了。
鴉片貿易扭轉了英國對華貿易逆差巨大的局面,還為英國毛紡織品打開了東方市場,英國紡織品銷往印度,印度鴉片出口中國,再把中國的茶葉和絲綢銷往英國,形成利潤巨大的中英印三角貿易鏈。
諸多史料記載,儘管清政府最高層深知鴉片輸入危害,但是清政府中央與地方勢力一段時間內在如何處理對外貿易——特別是如何與外界打交道問題上意見不一。最終,以林則徐為代表的強勢禁煙派強行收繳英商鴉片,「虎門銷煙」最終導致軍事衝突。英軍艦隊很快擊敗清軍,迫使清政府談判。

1842年8月29日在英國軍艦「漢華麗號」上籤訂,英國稱其為 Treaty of Nanking 《南京條約》,清政府則稱其為《萬年合約》、《江寧條約》。
《南京條約》是中國近代史上第一個割地賠款條約,打開了閉鎖的國門,被中國史學界認為是近代史上「第一個不平等條約」。
「不平等條約」(Unequal Treaty)的稱謂是1920年代由中國國民黨最早提出的,最初用來指西方列強與滿清和北洋政府簽署的一系列條約。
1923年1月1日,中華民國先總理孫中山發表《中國國民黨宣言》,提到「與各國立不平等之條約。至今清廷雖覆,而我竟陷於為列強殖民地之地位矣。」
這個概念類似於十八世紀西方法學界開始使用的「強加條約」(Imposed Treaty),都是指武力脅迫下籤署的條約,也有「戰敗條約」的說法。
直接導致《南京條約》簽訂的是第一次鴉片戰爭(1840 - 1842 )。條約主要內容是清朝將香港島(連同鴨脷洲和附近島嶼)永久割讓給英國,向英國政府和商戶賠款白銀1470萬兩,並開放五口通商,包括廣州、廈門、福州、寧波和上海。
條約1843年6月26日經兩國君主批准正式生效。
這是中國近代史上第一次割地。英國政府又通過後來簽訂的通商章程和善後條款獲得協定關稅、治外法權、劃定租界、片面最惠國待遇和軍艦停泊口岸等外交權力。
通商口岸從戰前僅廣州一處,增加到五個,客觀上促進了西方科技、文化、思想和宗教進入仍在封建社會的中國。上海的崛起,也被歸於口岸開放。1853年起,上海開始取代廣州成為中國最大的貿易港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