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形容,鄒振豪是一個「極具控制慾、聰明的年輕人。」. Metropolitan Police/Handout via REUTERS
綜合外媒報道,現年 28 歲、來自中國的鄒振豪被裁定共 28 項罪名成立,包括強姦 10 名女子(其中 3 人在倫敦、7 人在中國)、多項偷窺罪、持有用作性罪行的毒品等。他於去年 1 月在倫敦大象堡(Elephant and Castle)住所被捕,警方其後在單位內發現 58 條錄有他性侵過程的片段,包括至少 9 宗強姦影片,畫面顯示他透過隱藏鏡頭拍攝,並曾對失去意識的女子作性侵行為。
鄒振豪涉以摻藥飲品迷姦並偷拍過程(Metropolitan police)
法官形容是「性掠奪者」
法官 Rosina Cottage KC 判刑時表示,鄒振豪是一個「極具控制慾、聰明的年輕人」,女性只是他「一場精心安排遊戲中的棋子」,他對允許(consent)毫無理解,並指他「扭曲思想」,對控制的慾望使他對社會構成長期危險。
法官質疑,鄒振豪是否有任何真正悔意,多項因素令這些罪行屬於最高嚴重程度。法官提到,審訊期間的影片顯示鄒振豪沒有使用避孕措施,有女性被他強行灌酒,提到其中一名受害者「你明知她想離開,卻讓她繼續喝酒至失控,再將她推上床。」
法官指,在多段影片中,受害人「如布偶般遭他操弄」,批評鄒振豪「你將她們視為性玩物,只為滿足自己慾望」、「你曾告訴受害人反抗是沒用的,無視她們的懇求,甚至在她們哀求下仍不停止。」她形容,鄒振豪在外界眼中是有前途、受過教育且具有魅力的人,「但你也是一名性掠奪者。」
警方早前公布拘捕鄒振豪當日的片段。
倫敦警方:我們永遠難忘的案件
法院記錄顯示,鄒振豪曾提出化學閹割以換取較輕判刑,但法官認為他並無表現出真正悔意。根據判刑紀錄,他須再服刑 22 年零 227 日才可申請假釋。
倫敦警察廳督察 Richard Mackenzie 向受害者在審訊中的勇氣致敬,稱她們因鄒振豪的「邪惡行為」受苦,希望今次重判能為她們帶來些微安慰。Mackenzie 形容,鄒振豪是「我們所見最猖獗的性掠奪者之一」,該案亦是警方歷來「最複雜、最具挑戰性,也最令人心碎」的調查之一,「這將是我們永遠難忘的案件」。
鄒振豪曾在貝爾法斯特的 Queen's University of Belfast 修讀課程,2019 年起於倫敦大學學院攻讀機械工程碩士及博士。他透過社交媒體及交友網站物色受害人,有受害人指他表現得有禮貌且具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