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 年 ,女報販何慧霞疑因與報紙分銷商糾紛,在深水埗街頭被人斬死。事後 5 人被裁定謀殺罪成,判囚終身。案中負責「睇水」的被告盧漢興早前提司法覆核,指長期監禁刑罰覆核委員會,自 2013 年一直以相同理由拒絕覆核其刑期,要求法庭推翻委員會決定。案件於周三(18 日)在高等法院開庭處理。
盧親自陳詞指,委員會多年來均以他「已服的刑期不足」為由拒絕申請,未有考慮條例訂明的其他因素,又指自 2018 年獲懲教署評定行為良好,並曾協助執法機構將案中兩名幕後主腦繩之於法,委員會雖確認其貢獻,卻沒予以實質考慮。
委員會一方則指,囚犯已服刑期是否足夠為首要考慮條件,如未能滿足這條件,考慮其他因素亦是徒然(futile),又指委員會有酌情權就各因素給予不同比重,亦已列出有利盧提早獲釋的因素,例如他在案中並非主謀、在獄中曾制止囚友間的肢體衝突等。法官聽畢雙方陳詞,擇日頒布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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