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大仙慈正邨正和樓於2021年尾發生倫常慘案,一名患有精神分裂症的中年女保安,在住所內用切肉叉刺傷24歲女兒的腹部。救護員到場時,女保安在居住樓層的走廊,坐在全身赤裸的女兒身上,稱:「 佢今日一定要死!」當時她雙手仍握著刀柄,刀鋒刺入女兒的腹部。女保安最終被警員制服,其女兒則被送院,最終傷重不治。女保安原被控1項謀殺罪,今(17日)在高等法院改認一項誤殺罪,案件押後至8月20日求情及判刑,以待索取她的兩份精神科報告,期間女保安續還押。
被告楊樂英(50歲,保安員),被控於2021年12月6日,在九龍黃大仙慈雲山道80號慈正邨正和樓某室,用一支31厘米長的切肉叉謀殺女子陳連琴。她基於「減責精神失常」,承認1項誤殺罪,獲控方接納。
鄰居聽到有人呼救 打開鐵閘 見事主全身赤裸 要求她幫忙報警
案情指,被告於中國內地出生,於1997年及1998年在中國湖南誕下事主陳連琴及其弟,並於三年後與二人的生父結婚。被告和一對子女隨後取得香港的居留權。自2019年起,被告與事主同住於案發單位。
在2021年12月6日凌晨3時左右,二人的鄰居李先生在睡夢中聽到有人大叫:「救命」和「走開」,因而被驚醒。其後,鄰居聽到有另一名女子罵人「賤人」,他打開木門,但看不到發生甚麼事。
同日凌晨3時10分左右,另一名鄰居陳女士聽到有人呼救,打開鐵閘後見事主全身赤裸地要求她幫忙報警。陳女士感到害怕,故隨即關上門,然後報警。
警員到場時 被告的雙手仍握著刀柄 刀鋒刺入事主的腹部
救護車於凌晨3時30分左右到達現場,當時全身赤裸的事主躺在走廊,被告則穿上一條染血的褲子,坐在女兒身上。被告跟救護員說:「 佢今日一定要死!」同時,她的雙手仍握著刀柄,刀鋒刺入事主的腹部。一分鐘後,警員到達現場制服被告,救護員將事主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搶救。
事主到達醫院急診室時,醫生檢查發現事主的右腹部被刀刺穿,左背部有刀傷。當時事主昏迷,處於休克狀態,需要插喉及進行手術。手術時,醫生發現事主的腹部有30厘米深的傷口,相信由切肉叉完全刺入腹部造成,事主最終傷重不治。
被告遭拘留時情緒激動 在警誡下稱:「佢想害死我個仔,有人詐騙呃曬我啲錢。」
在被警方拘留期間,被告的情緒激動,亦語無倫次,表示其男同事與女兒有染。在警誡下,被告聲稱:「佢想害死我個仔,有人詐騙呃曬我啲錢。」
案情續指,被告於2007至2008年左右,有首次精神科記錄,診斷結果為患有精神分裂症,需要長期服用精神科藥物。被告於事發後再接受精神科醫生評估,結果亦為患有精神分裂症,症狀包括幻聽及妄想。根據精神科醫生觀察,被告犯案時受到精神病影響。
案件編號:HCCC21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