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查資料顯示,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於本月 12 日在《香港國安法》五周年專題展覽上發言,提到截至 6 月 1 日共有 326 人涉國安案件被捕,其中 165 人已被定罪。換言之,過去半個月內再有 6 人因涉國安案被捕。
警方 6 月 6 日在赤柱監獄拘捕黃之鋒,被控以「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警方回覆網媒《集誌社》查詢時指,關於勾結外國勢力案之提問,「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警方不會作出評論」。
特首李家超。(資料相片, Photo by Michael Ho Wai Lee/SOPA Images/LightRocket via Getty Images)
保安局:拘捕資料不予公開
《Yahoo 新聞》向保安局及警方查詢近日是否有新的國安拘捕行動,及相關行動是由香港警方國安處抑或由國安公署執行。保安局回覆時未有正面回應,僅稱國家安全相關拘捕數字的分項數字及資料「屬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工作信息,因此不予公開」。
至於駐港國安公署與警務處國家安全處 6 月 12 日的聯合行動,涉及 6 名人士及 1 個組織,安排約談及進行搜查等,保安局回覆表示該行動「暫時未有任何人被拘捕」。
共332人涉國安案被捕
據保安局 6 月 17 日回覆《Yahoo 新聞》的最新數字,截至 2025 年 6 月 17 日,在所有相關法律下,涉及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的案件當中,共332人被拘捕;就這些案件,有189人及5間公司被檢控;其中 165人及一間公司已被定罪,當中已包括已被判刑或正等候判刑的個案。
上述包含所有相關法律的數字當中,91人及4間公司已就《香港國安法》下的罪行被檢控,其中76人已被定罪。而就《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罪行而言,8人被檢控,當中6人已被定罪。
局方指,維護國家安全是頭等大事。危害國家安全屬嚴重罪行,相關拘捕數字的分項數字及資料,屬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工作信息,因此不予公開。
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公署)與國安處採取的聯合行動是根據《香港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及維護國家安全附屬法例第3條,就一宗涉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案件而採取的。在這次行動中,暫時未有任何人被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