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駐港國安公署周四( 12 日)首次與警方國安處,根據《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及《維護國家安全(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規例》聯合行動,指一個組織及 6 人涉勾結外國勢力。
駐港國安公署首次要求國安處,協助安排涉案者約談,又搜查涉案者住所。
公署聲明指經署長批准,根據《維護國家安全(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規例》第3條,要求國安處協助和配合,包括為公署對涉案人士進行約談作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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