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lihkg.com/thread/3032077/page/1
https://youtu.be/xix2DMHdLXc

https://www.facebook.com/CHKLink/posts/警民比例在全球主要國家及地區中屬第五高,在亞洲區更屬最高/pfbid0TPq4FJqeb3pWo9dBibfPM9HsSPEHXBq3BszfHFNbGXuhPDPRyD81mG8RCjGVHhGil
【本報訊】香港很危險?香港已成為全球警力最高的五強地區之一,根據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統計,本港每10萬人口有約450名警察,警民比例在全球主要國家及地區中屬第五高,在亞洲區更屬最高,比例較新加坡多近兩倍。本港警權關注組指出,警方近年調動龐大警力對付和平的示威遊行,令人擔心香港有變成警察城市的危險。
通訊社Bloomberg引述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的統計數字,比較全球50多個國家及地區的警民比例,俄羅斯警力最強,每10萬人口有約564名警察。第二位是土耳其,每10萬人口有約474名警察。
香港排第五位,每10萬人口有約450名警察,亦屬亞洲區最高。日本每10萬人口有約204名警察,新加坡每10萬人口只有約170名警察。香港的警民比例亦高於多個西方國家,英國每10萬人口有約262名警察,而美國每10萬人口有約226名名警察。全球警民比例最低的國家是匈牙利及幾內亞,每10萬人口分別只有約88及52名警察。
據本港警務處的資料,警隊警員人數共23,000多人,每年預算開支為140億元。
民陣警權關注組召集人王浩賢指,俄羅斯及土耳其都較封閉,國家對人民監控嚴密,警民比例高並不奇怪。但香港都擁甚高警民比例,情況令人憂慮。警隊規模日益龐大,但至今沒真正獨立投訴警員的機制,監警會無獨立調查權力,市民監察警方濫權的渠道不足。
警方高層近年卻開始偏離正軌,調動龐大警力對付和平的遊行示威,有時更出現幾十名警員對付數名示威者的場面,完全不成比例。
2013年10月18日
https://zh.wikipedia.org/wiki/警察國家
香港特別行政區自從2019-2020反修例運動及港區國安法成立後大量拘捕及鎮壓支持社運人士及組織,並成立秘密警察組織,因此被批評為警察國家。
https://thediplomat.com/2021/05/hong-kongs-new-police-state/
Hong Kong’s New Police State
Beijing is establishing a police state in Hong Kong – even if it risks destroying the international city.
三年半前一篇文「警察國家」預視今日香港
https://lihkg.com/thread/1799778/page/1
[社會課] 甚麼是警察國家?
二十世紀七十年代,警廉衝突時,馬文輝曾經說過香港是一個百份百的警察國家。對於香港人而言,警察國家四字可說十分的陌生。所以,到底甚麼是警察國家?
馬文輝說出這話有他的時代背景,因為這是個二十世紀三十年代新興的詞語。這個詞語源自德語 Polizeistaat。與警察國家相對應之詞語為 Rechtsstaat。也就是憲制國,故警察國家與法治國家是對立的。事實上,警察國家並沒有精確的定義。是在二十世紀初經濟大蕭條年代,世界諸國的政府,產生一種風潮。大量的共和國陷入了專制。例如納粹德國,法西斯義大利,或者是大日本帝國等等。這些國家都有一個共同的改變。就是將原本用來維持治安的警察系統,加以擴張。給予他們更大的編制與權力。並將跟政治爭議相關的條款,放入了法律。
然後靠警察去執法,警察雖然本人未必有政治立場,但因為「忠於職務」是警察的道德。故此忠實執勤的警察配合相關法律下,就變成了用來影響政治的工具。這種利用法律控制警察去影響政治的國家。就有「警察國家」化的傾向。故此警察國家其實就像冷熱一樣,是一個會移動的指標。這世界沒有絕對的冷和絕對的熱,只有相對的冷熱。他並不是一種制度,而是一種國家狀態。任何國家,包括民主國家,在行政機關失去制衡。開始運用警察去介入政治紛爭,保衛權力時。該國家就會走向不同程度的警察國家化。
警察國家的初期現象,在於警察任務的悄悄改變。原本警察的任務是維持治安,保護市民。而警察一直忠實執行這樣的任務時,亦相安無事。在某天隨著行政機關的改變。不知不覺的介入更多與政治相關的衝突,警察通常都不自覺的,因為在他們眼中只是執法。而到底對誰執法,以及為何執法,這是他們不關心的事。然後,法律開始不再平等,只對某些人有效。同一條法律對於另外一些人則經常性的無效。執法進入了多重標準的時期。
因為長期與反政府的敵對,警察開始有了普遍親政府的政治立場。當警察的政治立場親政府時,政府就會放心擴張警權。而開放他們隨街截查任何一個人的權力。法律上也會出現他們可以輕易入罪任何人的法律。例如遊盪罪,非法集會罪等。這樣自然會產生更多的警民衝突,因為不信任而開始增加對警暴力。警察們也感到受威脅,便開始減少自己的曝光率。包括隱藏警員號碼,名字,以及不准拍照。戴頭盔幪面等,使他們個人能夠安然避開任何個人層面的報復。
因為個人被保護,警察執法的手段會更放盡激烈。市民開始感到壓力,正面衝突往往被組織性,人數多的警察隊伍鎮壓。結果也跟著警察一起升級,警察隱藏身份,市民也隱藏身份。導致反抗活動開始走向遊擊式,地下式。這時候警察也會感到非常困難。便開始透過截查資訊,通訊,以及竊聽,去爭取資訊優勢。並力求控制媒體去防止任何有危權力的資訊散佈。
去到最後的階級,警察會很輕易取得授權,只要任何嫌疑。即可侵入任何人的居所,進行搜查甚至破壞居住環境。這些嫌疑往往是警察主觀認定,不需要有任何客觀的犯罪證據。雖然法庭最後很可能都判當事人無罪。但警權已足夠對當事人進行足夠的滋擾,甚至有相當的未審先拘禁權力,加上多重標準,滋擾的對象也會集中在少數「麻煩份子」。也就是當靠行政手段已足夠恐嚇鎮壓所有反抗者,這樣,警察的權力基本上已慢慢架空法庭。因為警察有權不斷滋擾不喜歡的人,同時對於自己一方政治立場者,就予以放水。
那樣,整個警察都已經陷入白色恐怖中。大家心裡都明白,只要抱持某些政治立場。警察就會上門找麻煩,相反另一個立場則不會出事。這樣,警察國家就完成了。
完成了警察國家後,國家就可以不斷的通過新的法律。一些深刻的,定義含糊的法律。只要他願意解釋,每人都會觸犯的法律。使每人每天都在犯法,舉個例子,喝水是犯法。但是執法的嚴寬,卻由執法機關憑喜好去執行。平時服從的人,會被「法律不外乎人情」地開恩。「隻眼開隻眼閉」,有法不執被視為有人情味的表現。
對於「麻煩份子」,則把法律看成最嚴刻。每天都可以因為他"犯法"而持續用行政手段玩弄。(其實依那些法律的標準,沒有人不犯法) 不僅法治完全崩潰,而法律本身的信用也完全崩潰。因為大家都知道,重點並不在於你是否有犯法。而是你跟政府的關係如何,關於好你犯法也會視而不見。關係不好,你生存就是犯法。社會走向完全的人治。
任何國家都有可能變成警察國家,特別是他轉變的過程,是不知不覺的。在二十世紀很多國家都經歷過這樣的狀況,原本盡忠職守的警察,在規則改變下成為了政府維持權力的工具。最後引發了大動盪時代與世界大戰。曾經歷過這時代的馬文輝,對於這種事情,頗為警剔也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文:Cheng L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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