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解性虐待只係判4個月 性侵犯就要坐3年?
對6歲男童打pat彈下體 女補習老師襲擊及非禮2罪成囚4個月
基督教華人神召會一名女助教於去年7月,在教會的功課輔導班上體罰6歲男童,除去男童的外褲連內褲,拍打他臀部,再用手指彈男童下體,導致對方痛哭。事件被輔導班其他學生偷拍下來,輾轉被家長們知悉。該女助教早前承認對所看管兒童襲擊及非禮共2罪,今日(21日)在九龍城法院被判即時入獄4個月。裁判官考慮被告雖然有接受精神科治療,但她在案發時叫其他學生合上眼,反映她知道自己在做甚麼,故判處監禁式刑罰。
38歲女被告鄧慧芯,報稱補習老師,被控於2021年7月1日與31日,在紅磡馬頭圍道紅磡商業中心B座513室的基督教華人神召會功課輔導班,故意襲擊6歲男童X;她另被控於同日同地猥褻侵犯X。同意案情指,當日X上輔導班時,因為衣服不整潔遭被告斥責,X頂嘴後躺地。及後被告叫其他學生閉起雙眼,然後除去X的外褲連內褲,拍打X臀部,再指彈X下體。
辯方引述精神科醫生及心理專家報告,指被告屬邊緣智力、自尊心低落,自2014年被診斷有精神病,一直有接受治療,情況穩定,故醫生不建議判處入院式治療。辯方律師又指,被告還押11天已經深切反省,感到後悔自責,冀法庭以緩刑處理。
裁判官崔美霞判刑指,本案控罪及情節嚴重,案發時只有6歲受害人及被告正在上課,而被告是受害人的導師,理應要將家長交託的小朋友好好照顧。加上被告犯案前要求在場其他同學合上眼,反映她知道自己在做甚麼。總括而言,被告的行為對受害人造成的傷害及影響大,緩刑不足以反映控罪嚴重性,決定就2罪合共判監4個月。
案件編號:KCCC 3442/2021
https://hk.news.yahoo.com/%E5%B0%8D-6-%E6%AD%B2%E7%94%B7%E7%AB%A5%E6%89%93pat%E5%BD%88%E4%B8%8B%E9%AB%94-%E5%A5%B3%E8%A3%9C%E7%BF%92%E8%80%81%E5%B8%AB%E8%A5%B2%E6%93%8A%E5%8F%8A%E9%9D%9E%E7%A6%AE-2-%E7%BD%AA%E6%88%90%E5%9B%9A-4-%E5%80%8B%E6%9C%88-0540295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