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媽第二任老公個仔係澳洲人(我同佢無直接血緣關係)
呢個情況我可唔可以依親移民過去
6. 結論
1. 單憑「繼兄弟/姊妹」之關係,無法直接申請澳洲家庭擔保移民;您需有直系擔保人(如繼父或生父母)才能透過「子女簽證」申請。
2. 若您的繼父為澳洲公民或永久居民,且您符合「繼子女」的年齡與依賴條件,可考慮以繼子女身份申請子女簽證(Subclass 101/802);但若不滿足此條件,即無法申請。
3. 若「繼子女」路徑不可行,則需考慮其他獨立或邀請制之移民途徑,例如技術移民、學生簽證或雇主擔保。
如需更精確的個案評估,建議您儘速向澳洲移民局(Department of Home Affairs)或持牌移民顧問(MARA Registered Migration Agent)諮詢,以掌握最新法規細項與申請流程。祝您順利規劃移民之路。
這個情況比較複雜,但僅僅基於你所描述的「媽媽第二任老公的兒子(澳洲人,與你無直接血緣關係)」這一點,直接通過他來依親移民澳洲的可能性非常低,甚至可以說基本上沒有直接的途徑。
澳洲的家庭類別移民簽證,對於「親屬」的定義有嚴格規定,通常指的是:
配偶或事實婚姻伴侶 (Partner/Spouse)
父母 (Parent)
子女 (Child)
某些情況下的其他近親 (Other Family),例如:
僅存親屬 (Remaining Relative): 適用於在澳洲境外沒有其他近親(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等),而其在澳洲的親屬是其唯一的近親。你母親仍在,所以這不適用。
照顧者簽證 (Carer Visa): 需要證明澳洲的親屬有長期醫療狀況需要你的照顧,且澳洲境內無人能提供這種照顧。這個門檻非常高,並且通常要求被照顧者是申請人的近親(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孫子女、叔伯姨嬸、侄甥等)。你與這位澳洲人的關係(母親再婚丈夫的兒子)通常不被視為可提供擔保的「近親」關係。
受撫養老年親屬簽證 (Aged Dependent Relative): 適用於單身、達到澳洲領取養老金年齡、且在經濟上依賴澳洲親屬的老年人。同樣,親屬關係的定義是關鍵。
關鍵問題點:
缺乏直接的法律或血緣關係: 澳洲移民法主要承認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直接關係,以及在某些情況下被法律認可的繼親關係(例如,繼父母與繼子女,通常是在子女未成年時建立的撫養關係)。你和你母親再婚丈夫的兒子之間,並沒有這樣的直接法律或血緣聯繫。他並不是你的兄弟、繼兄弟(在移民法通常認可的意義上)、父母或子女。
擔保資格: 大部分的家庭移民簽證都需要一位符合資格的澳洲公民、永久居民或符合條件的新西蘭公民作為擔保人。擔保人與申請人之間的關係必須符合簽證類別的要求。你母親的再婚丈夫的兒子,很可能不符合擔保你的資格,因為你們之間的關係不屬於移民法認可的「家庭成員」範圍。
總結來說:
澳洲移民法中,並沒有一個常規的簽證類別是讓你基於「母親再婚丈夫的兒子」這種間接關係來申請依親移民的。除非有非常特殊且未被提及的依賴關係或法律認定(這極不可能),否則這條路徑是行不通的。
建議:
如果你有移民澳洲的意願,建議你從其他途徑考慮,例如:
技術移民: 如果你的專業技能和工作經驗符合澳洲的需求。
工作簽證: 獲得澳洲雇主的擔保。
學生簽證: 到澳洲留學,畢業後可能有機會申請其他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