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就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服刑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周五(6 日)早上在赤柱監獄被捕,下午被押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他被控《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控罪指他 2020 年 7 月至 11 月,與羅冠聰及身分不詳的其他人請求制裁。
控方申請黃暫時毋需答辯,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主任裁判官蘇惠德遂將案押後至 8 月 8 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 。黃沒有保釋申請。
案件開庭不足 3 分鐘,黃之鋒身穿黑色恤衫應訊,精神不俗,被懲教人員帶上法庭期間不時點頭。法庭書記朗讀控罪後,黃表示「明白。」散庭後,黃亦向公眾席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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