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5 2025-06-03
29歲女子4年前於交友App認識36歲男子並發展為性伴侶,3個月後不滿男方「食軟飯」而要求結束關係,男方疑聲稱持有內含女方「照片」及個人資料的USB,先後勒索她共13萬元。她最終向男方付款4.9萬元,亦在不情願下與他三度性交。涉案男子否認強姦、勒索、盗竊等9罪,案件今於高等法院續審。女事主報案前錄下兩人的電話對話,被告要求她付2萬元買回USB,提到USB內「咩相都有」,被告指她「唔嗲唔吊」,並稱有朋友欲出價6萬元購買USB,笑說:「可能我講到你太正啦」。
被告黎逸邦否認1項強姦罪、3項勒索罪、3項盗竊罪及2項以威脅手段促致他人作非法的性行為罪共9罪。黎否認曾於2021年10月18日至11月1日期間,先後3次勒索X交出5萬元、6萬元及2萬元,偷竊X共4.9萬元,2度威脅X在酒店與他發生非法性行為,並在酒店強姦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