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65歲被告是死者的前家姑李瑞香,她報稱為退休人士。控方開案陳詞指,案發後被告曾致電張燕花,承認沒有對警員講出事實,因為她有難言之隱,謂「我身有屎呀嘛」、「我哋要遮掩」、「唔可以好似你咁咩都講」。控方會依賴相關錄音錄影片段舉證。
接着,蔡天鳳的母親張燕花出庭,以控方證人身份作供。張稱,她在內地出生,早年來港定居;蔡天鳳是大女,兩母女每日都會聯絡,她稱呼蔡做「寶貝」。2013年,蔡天鳳跟鄺港智結婚,誕下一對子女。蔡天鳳購下嘉道理道117號一樓單位讓子女居住。數年後蔡跟鄺港智離婚,並跟譚方駿結婚。張形容,自己跟鄺氏一家關係好好,經常見面。
張續供稱,2023年2月21日下午,她仍有跟蔡透過微信互傳語音訊息。惟之後蔡卻沒再回覆。她曾聯絡鄺氏一家,惟他們都說「你放心啦,成年人佢會返嚟啦,唔使急嘅」。同晚約11時,張前往報警。當鄺港智得知她報警後,就罵她「x街啦,報警點解唔通知我」,她說「阿囡係好有交帶嘅人,你全家都唔關心」。
案件編號:DCCC 140/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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