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團MIRROR在2022年於紅館舉行演唱會時,有屏幕在表演期間墜下,令舞蹈員李啟言(阿Mo)等嚴重受傷,3名有份負責統籌的職員,被指向康文署呈交錯誤資料,結構工程師根據該些資料認為設備合乎標準,令康文署批准演唱會進行。3人因而被控欺詐罪,案件去年10月開審,控方指天台懸掛器材重達5萬磅,被告呈上的資料卻報稱只重1.23萬磅,即只是實際重量的約四分一,且在意外發生前一天已出現傾斜;辯方指意外是悲劇,呈上資料有錯是疏忽,但未致刑事程度的欺詐。案件今(30日)在區域法院裁決,3名被告被裁定全部罪名不成立。暫委法官鍾明新在判辭指,控方未能證實三名被告涉案時知悉電視屏幕的實際重量。此外,控方亦未能證明涉案負重表聲稱裝備的重量和實際不符,是導致電視屏幕墮下的原因。
意外是悲劇,呈上資料有錯是疏忽,但未致刑事程度的欺詐
以後D人亂填點算,唔想個個變阿M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