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patreon.com/posts/she-hui-guan-ce-128022314
合理的東西不等於是人類想要的結果,博奕中敢於玉石俱焚才是正確的,但再來一次世界大戰以及核戰對大部份人類而言卻是不幸,而且人類的力量恐怕已足以摧毀文明。
引入「人權」就是為了限制各種理性引致的問題,為何必須保障全人類有沒有工作都要有飯吃?有地方住?那就是不讓理性地為了生存,而進行搶掠與發動戰爭;為何必須保障監獄與被審判的人權?那是為了讓人類較容易被捕被管制,而不會像是水滸傳一樣因為不信任司康,光是逃避被捕就落草為寇;為何要有難民法以及對貧窮戰亂國家進行人道支援?因為不想他們輸出大量失控人口,疾病與擴大戰爭。
人權的存在,使人類不必理性地做惡行,盡可能的消除人類必須犯罪與戰爭的理由。有了人權之後,悲慘世界的故事就不會再發生,因為尚萬強的姊姊孩子會得到救濟而沒有餓死的危機,那尚萬強也不必去偷麵包而入獄十九年;大日本帝國也不用再發動戰爭,農村孩子們不需要去當關東軍就是為了吃飽飯,全世界的人們也不用支持甚麼法西斯政權,只是因為法西斯政權肯給他們餐桌上有「麵包與黃油」。
之前有說過理性的道德建立在富裕之上,富裕的時候理性者是道德的,但當資源貧乏面對存亡問題時,人類理性而言卻是有必要為惡,為求自己親友家族國家的生存可以不擇手段。人權時代就是針對理性時代這個問題,消除「必要之惡」,總之,你一定不會再生存(人權)問題,全人類也要保障其他人不會有生存問題,沒有人需要飢餓,沒有人要被酷刑,沒有人會凍死,沒有人一定要露宿,如此,沒有惡是必要的。
理性並沒有消失,只是理性被設下了一條紅線,那就是人權,侵犯人權的理性決策不被視為道德。你不能說為了打贏一場戰爭,所以像成吉思汗一樣進行屠城,以恐懼加速敵人的投降。這是理性的,依照克勞維瓷的戰爭論,其實屠一城降十城也是道德的,只是在我們的時代這是完全不能接受的。
但人權時代就沒有問題嗎?其實我們已立即看到問題了。
人權時代有兩大問題,首先是人權本身並不是固定的,我們不會再犯一神論的錯誤,人權的定義是可以擴張的。但是甚麼是人權,甚麼不是呢?這就有很大的空間了,每年都有人將更多的東西塞入人權內,移民的權利算不算人權?使用網絡的權利算不算人權?盜版的權利算不算人權?私隱權肖像權這些都是新的東西都被引入。
人權不斷擴張不好嗎?問題在於「人權的成本」。基本下,維護人權是需要成本的,比方說我們說要讓每一個人都能吃飽(不一定好吃),實行起來,就是我們要有能力安全把糧食運到戰區,並派給平民,這又涉及需要有當地軍閥不能抵抗的海軍,以及保護救濟人員的軍隊(即維持和平部隊),這些涉及不低的成本。讓每人都有乾淨水,能源,住所,這些也一樣是成本,然後你也發現美國之所以是「人權大國」可不是單純意識形態的問題,而是根本沒有其他國家可以負擔得起這樣的人權成本。
人權的定義不斷擴張的話,這種成本就必然會更高的。比方說,兒童在成長期就有選擇性別的權利,還可以變性呢?先不講大家是否同意,這的確就有額外成本。如果我們認同人類有選擇性別的權利,如同吃飯的權利,是否要提供官方的變性補助?
這種成本也不僅是錢,因為公共所給予的權利,實際上還是建立在其他人的付出與義務上的。以變性為例,我們接受了人可以選擇性別之後,就會出現以下的問題:那麼變性後的人,在參與體育上是否就可以參與另一組別,例如變性後的男人就是女人,是否該參與女子組?是否使用女廁與女子更衣室?這可以看出,他的權利成本是由女性承受的。
故此,人權是建立在強迫另外一些人的付出上。結果形成了一種現象,成功爭取了一種權利之後必然是全民買單的,最後的結果反而那些沒甚麼意見,比較平凡的人,甚麼權利都沒爭取到反而要為各種權利買單。而最極端的情況是犧牲了別人更基本的人權,即生命權,安全權,甚至被性侵犯,例如收容難民反而被難民殺害這種情況,就越來越多。
因為人權先天有一個矛盾,那就是人權是「無條件」的,你生為人就有人權。對於不維持他人人權的人,我們也要給予人權,他們卻不會參與維護人權。變態殺人狂以十分殘酷的方式虐待了對象,但我們也只能把他拘捕,交給司法裁判,最後通常也只是終身監禁,他還是能過著有人權的生活,就算死刑也只能用人道而非殘酷的方式。再壞的人的人權也是無條件的。
受害者的人權在哪了?受遺憾地,沒有。加害者的人權呢?維護卻是無條件的。一神教至少要求你相信神,理性則是你必須為了集體,但人權時代你甚麼都不需要,只要你沒有被墮胎,你是再糟糕的人還是有所有權利。
那人權是否可以變得有條件?這是個很爭議性的議題,但通常我們把「有條件的人權」視之為人權倒退,甚至是違反人權,畢竟這即是回到聯合國憲章前的時代。世界人權宣言就講明是不可剝奪的,就是不想人權可以議價,因為一旦可以議價,可以剝奪,那人權就失去意義。
至於為維護人權而負責的人,會得到甚麼嗎?其實甚麼都得不到,人權是無條件的,而維護別人人權也是為無條件的,別人甚至不用感謝你。在中世紀,一條村莊收留沒有飯吃的過客,是該村莊對那人有恩,但是在現代社會收容難民,卻被視為難民的人權。即使負擔起成本的是該國家的國民也不會被視為有甚麼恩德,甚至難民們倒過來搶奪該國的政權引入戰爭,被難民引入戰爭的黎巴嫩就是好例子。
你給予所有人人權,但「所有人」卻有很大的一部份,對於人權是沒有認同也沒有認知,反而把給予自己的人權當成協助殘害他人的工具或武器時。你要怎樣辦呢?人權時代的矛盾,在於他對於「不信者」毫無辦法,結果出現你包容他的宗教,他卻覺得你的女性是次等人類可以任意性侵犯,這種無法調整的矛盾。不相信人權也是一種人權,只要你不相信你無法制止他去做各種侵犯人權的行為。
正因為忽視代價,所以人權才會這麼快不斷擴張,因為提議的人基本上完全無視這些權利會帶來的代價與風險。比方說自由旅行的權利,會導致更多的越境犯罪的問題,往往直接被無視。大家只談權利的好處,以及伸張人類為何該有這權利,但是很少人談及維護這些權利的代價,以及由誰去付出這些代價,最終買單的通常就是沉默的大部份平凡人。
人權時代的無條件特質,鼓勵濫用權利的人,打擊維護他人權利的人。我們也看到越來越多人放棄責任,只講權利,而如果負責任的人越來越少,人權時代的結果很可能就是無法維持而自我崩潰,畢竟誰都不把糧食運去戰區,你說人人都飯吃是人權都只是空言。就像烏克蘭陷入戰爭,而沒有強權武力介入的話,甚麼主權國家邊界,甚麼世界和平,都只是空言。
而我們目前去到這地步。
Edward Fok:
我諗起幾年前經常在網絡上看到,指年青人點樣付出去換民主但被藍絲笑,我當時已經覺得最後年青人只會係社會被當一個可以被犧牲的犧牲品,就算為民主當初犧牲的人都可以係被冷嘲熱諷。你去睇民主制度其實係一個集體負責制度
Cheng Lap:
如果全體堅持不肯負責,或者不需要負責,在我看民主就會直接不成立/無法運作/瓦解。
BYN WONG:
我以前也認為一個講人權的時代是好的時代,因為預設了對方會在得到權利後安份守己、互相尊重。正如,你得到了別人給予你的好處,最基本的是你該感恩和聽話,而不是再製造問題。
所以難民在得到保護的同時也應該尊重該國法律、殺人犯被「善待」後會改過自身⋯⋯
而我認為人權時代之所以沒有強調「責任」和「義務」,也是基於這種預設
我那些更大愛的同學甚至真誠地相信,愛和更多的權利能減少權利被濫用的情況,社會會變得更好和更友善。而從來也沒有怎麼想過,或體會不到成本的問題,因為他們日後不是混NGO,就是體制內的工作
事實上這些想法根本就是一廂情願,大部分人就是繼續濫用權利😅
Cheng Lap:
講人權時代的確是好與進步的,我們很多人如果不是人權的話,可能現在就是盜賊或者難民了。畢竟不是人權的話,現代那個有公屋的香港就不會存在。只是我覺得完全無視付出成本的是誰這件事,肯定是一個問題。
Chapman LAM:
“對於「不信者」毫無辦法”正正就是令很多熱心的人灰心甚至政治立場轉右的原因
Cheng Lap:
在西方自己一開始就矛盾,提供信仰自由,但是禁止納粹。納粹的確很危險並反人權。但是納粹並不是唯一反人權的思想,應該說,除了西方的普世價值外,幾乎所有思想都有反人權的特質。但基於信仰自由又不能反對。
Cheng Lap:
另外把成本放在人權上,其實也是一種進步,因為過去一樣是把成本花在祭神,宗教儀式上,至少人權比宗教儀式更有現實的幫助。只是人權面對的問題是聖人不死,大盜不止,善行反而會導致助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