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之大,無奇不有,偏偏在這文明法治的澳洲西澳,一場關於16歲港女留學生的風波,卻如同一齣莎士比亞式的荒誕劇,令人瞠目結舌。試想,一個滿懷夢想、揣着父母血汗錢遠赴彼邦求學的少女,卻在寄宿家庭的「鐵腕家規」與澳洲警方的「雷霆手段」下,淪為現代版的「放逐者」。這不是荷馬史詩中特洛伊戰爭的悲壯,而是活脫脫一場後現代的黑色幽默,教人既想笑,又想罵。
故事的開端,宛如狄更斯筆下的《雙城記》:「這是最好的時代,這是最壞的時代。」少女初到西澳,入讀公立中學,寄宿家庭本應是溫暖的避風港,誰知卻成了卡夫卡《城堡》裡那令人窒息的官僚迷宮。女戶主堪稱現代版的「米蘭達」,《暴風雨》中那操控一切的魔法師,卻少了幾分莎翁的浪漫,多了幾分專橫。晚上九時半不許上廁所、不許刷牙、不許斟水,這等規矩,簡直比柏拉圖的《理想國》還要嚴苛,連斯巴達勇士都要望而卻步。試問,一個花樣年華的少女,連基本生理需求都被剝奪,這寄宿家庭是收留學生,還是搞什麼《1984》式的極權實驗?
更離奇的是,當少女不堪其辱,鼓起勇氣報警求助,卻迎來一場堪比卡繆《異鄉人》的荒謬結局。澳洲警方,這些自詡為法治守護者的「白武士」,非但沒有秉公處理,反倒化身現代版的「卡利古拉」,將少女直接押送機場,限時十分鐘收拾行李,沒收手機,強索護照,活脫脫一場「即興遞解出境」的鬧劇。這哪裡是執法?分明是喬治·奧威爾筆下「老大哥」的翻版!試問,若連報警求助都要被如此對待,這法治社會的「正義」何在?莫非西澳的警察叔叔們,平日看的不是《聯邦法典》,而是卡夫卡的《審判》?
少女的母親,作為這場悲喜劇的另一主角,倒是展現了港人那股「獅子山精神」。女兒被「流放」回港,她不惜親自陪同重返西澳,找律師、換寄宿家庭,誓要為女兒討回公道。這份執着,令人想起古希臘的安提戈涅,為了正義不惜與權威抗衡。母親的一席話,字字珠璣:「如果道理在我這邊,無論花多少錢,都要去公開事件。」這不僅是為女兒出頭,更是在為所有可能受害的學生發聲。試想,若每個家長都如她般有膽識,世上哪還有這麼多「港孩」在異鄉被欺凌仍啞忍?
然而,說到這「港孩」,也不得不「寸」兩句。年紀輕輕,遠赴重洋求學,卻連最基本的危機處理能力都欠奉,遇事只懂打電話給媽媽,然後驚慌失措報警,這是何等「玻璃心」的表現?留學不是去迪士尼樂園,寄宿家庭也不是五星級酒店,文化差異、寄人籬下的壓力,難道上飛機前沒半點心理準備?若果真如報道所言,女戶主拍門兩小時,少女卻只懂錄影留證,不懂與之溝通,這情商未免低得令人髮指。套用尼采的說法,這種「港孩」心態,簡直是「奴隸道德」的化身,怨天尤人,卻無力改變命運。
話說回來,澳洲當局的處理手法,亦是令人大跌眼鏡。法治社會,理應以理服人,警方卻不問青紅皂白,連手機錄像都不屑一顧,便將一個未成年少女「驅逐出境」,這是何等的傲慢與冷漠?莫非西澳的執法標準,是參照了《羅馬帝國衰亡史》中的暴君行徑?更諷刺的是,少女最終在律師協助下重返西澳,繼續學業,這不正說明當初的遞解決定荒腔走板?若非家長有財力、有決心,換作一般家庭,孩子的前途豈不就此斷送?
這場風波,說到底,是文化衝突、權力濫用與個人無力的交織悲劇。寄宿家庭的霸道,警方的草率,少女的無助,乃至家長的抗爭,無不折射出全球化時代下,留學生的處境何其脆弱。套用馬克思的觀點,這不僅是個人遭遇的不公,更是結構性問題的縮影——當制度與權力聯手,個體往往淪為棋盤上的卒子,無力反抗。
奉勸那些還在做留學夢的「港孩」,別以為揣着護照、拖着行李箱,就能輕易在異鄉開啟「人生2.0」。世界不是你家的九龍塘,寄宿家庭也不是你媽的溫室。出門在外,學會溝通、忍耐與應變,比你背多少雅思單詞更重要。至於澳洲當局,還是多讀點盧梭的《社會契約論》吧,別動輒把「法治」當成尚方寶劍,隨手斬斷一個少女的求學路。否則,這種荒誕劇,只會讓人想起王爾德的警句:「許多人缺乏原創性的原創性。」法治若無人性,便只是冷冰冰的機器,遑論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