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被告分別為李浩田(現約31歲)及陳卓軒(現29歲),兩人被控於2021年8月20日,在旺角太子道西193號新世紀廣場帝京酒店一間房內,強姦女事主X。
據控方案情,X與李是舊同事的關係。2021年8月,兩人開始在Instagram上重新聯絡,並曾相約到酒吧消遣,X透過李而認識陳。案發當晚,李邀約X到涉案酒店房內喝酒,指會有其他女性友人出席,惟當晚房內只有X與兩名被告。3人玩「喝酒遊戲」後開始休息,X在迷糊間遭兩人強姦,清醒後哭泣並試圖開兩人。事後X向「風雨蘭」求助。
兩名被告在審訊間均有自辯,辯方案情是指X是清醒且同意下與兩人性交,只是X後來反悔而引伸本案。法官在引導陪審團時指出,如果X是醉至不省人事,她便不能夠同意性交;如果X在勉強下同意,或是醉時表達同意,但酒醒後反悔,均屬於同意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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