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起將逐步實施以電子方式發出交通告票,執法部門公布,實施初期會同時發出紙本及電子告票,作過渡安排,司機可以選擇其中一張告票清繳罰款。已向運輸署提交電子聯絡方式的車主,會透過流動電話短訊及電郵收到電子告票。電子告票載有通知書編號、違例車牌、日期時間地點,及電子繳款號碼。
執法部門表示,車主是違例泊車的責任人,但大多商用車輛的司機會代車主處理告票罰款,因此措施實施初期會雙軌並行,同時發出實體和電子告票,告知車主和司機車輛有違泊情況。當局正研發新功能,下一階段安排車主協助旗下司機登記,方便商用車司機接收電子告票資料和處理繳交罰款,相關措施落實後,再視乎市民反應和網上平台的使用情況,停止發出實體告票。
執法部門指,違例人士可沿用實體告票的處理方法,透過櫃員機繳交罰款,不一定要下載「電子交通告票平台」網站及流動應用程式繳交。一般紙本告票會放在違例停泊車輛的擋風玻璃位置,新措施推出後,車主違泊期間若正在附近餐廳用膳,短時間內已透過短訊或電郵收到告票,提醒盡快將車輛駛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