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接投訴 酒樓「任叫任食」叫5份龍蝦須付近千元
消委會接獲消費者投訴,指部分食肆的宣傳用字容易令消費者產生誤會,建議食肆小心選用宣傳字眼,並指導前線員工向消費者解釋清楚優惠細節,減少誤會及避免觸犯《商品說明條例》。
其中1名投訴人光顧酒樓,當晚酒樓推廣「任叫任食」優惠,投訴人說當時職員表示只需要付198元便可任食,於是點了5份上湯龍蝦,但結帳時計算了5份龍蝦、每份收取198元。酒樓部長其後表示,投訴人錯誤理解為「無限任食」,投訴人則指酒樓做法取巧及有誤導消費者之嫌。
消委會說,如果食物是按份量劃分價錢,員工上菜時應說明食物份量並與顧客核對;於當眼位置或餐牌內,清晰列明食品價格。消費者在入座或落單前,應先細閱食肆的收費告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