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於柴灣漁灣邨的六旬退休婦,房署14次家訪均無人應門,且水電在207天內205天零耗用記錄,只有一日增加0.0094度。該公屋單位被收回。
她解釋稱,因要照顧流浪貓狗,自己有時會暫住元朗狗場而少回家,又指其單位現已無電力供應,她收集水龍頭的滴水以作自來水使用,她在單位只須洗手、洗臉及刷牙等,平時在狗場沐浴,但她有住屋需要。房委會的上訴委員會以退休婦長期不在單位居住為由,駁回其上訴。
退休婦遂提出司法覆核,但無出席聆訊。高等法院法官楊家雄昨日(21日)頒判辭,認為退休婦在狗場留宿屬臨時性質,因而裁定退休婦勝訴,發還上訴委員會重新考慮。
退休當義工照顧毛孩子,這位老婦真的好有愛心,首先為她點個讚!但是,她的說辭難取信於人。即使是收集水龍頭滴水洗漱,也會積少成多,不可能200多天水電讀數維持完全不變,連0.0001度增加都無?她怎會如何極端「自律」到完全不開一次水龍頭?定然是長期在狗場而丟空單位。既然長期丟空,那說明她根本就不需要公屋,就應該將公屋留給更需要的人,比如仍苦苦輪候的劏房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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