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韓國日報》報導,大田地方法院天安支院第一刑事部在本月7日宣判一起案件,根據判決書,一名70多歲的男子A氏,從1985年起就性侵自己的女兒B氏,當時女兒年僅小學二年級。雖然在成長過程中,B氏嘗試過多次逃跑,但最終還是無法擺脫,最終她遭到自己的父親性侵270次,時間長達40年,且歷經了4次懷孕及墮胎。
B氏最終生下了女兒C女(也是與A氏所生),沒想到,A氏繼續對C女伸出狼爪,B氏得知自己的女兒和她一樣遭到一樣的惡夢時,決定向外伸出援手,整起事件才得以曝光。
報導指出,A氏在法院上否認了一切指控,最終法院根據DNA分析結果、受害者的相關證詞,認定A氏有罪,法官直言,「在我們的社會中發生這樣的事件,令人感到悲哀。」並表示,被告剝奪了受害者平凡的生活,卻堅持否認犯罪,看不到任何悔意,因此判處25年有期徒刑。
判決出爐後,引起韓國網友們的激烈討論,不少人在新聞下留言表示,「這是禽獸,不是人」、「這是我第一次讀完一篇文章感到噁心」、「他應該被判處死刑」、「我們國家應該恢復死刑」。
三代同床咁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