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蔡姓男子於2024年5月間趁岳父住院之際,侵入岳母住處並對其施以性暴力。事後遭到報警處理並進入司法程序,台南地方法院近日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罪判處其有期徒刑7年2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法院判決書,蔡男與妻子婚後育有一名子女,曾任職大貨車司機,每月收入約6至7萬元。案發當日凌晨3點左右,蔡男知悉岳父因病住院、家中僅岳母一人,遂駕車前往岳母位於台南的住所,擅自進入屋內,對正在休息的岳母施以暴行。
台南地院指出,蔡男進入房間後,強行壓制岳母,脫去對方衣物並性侵得逞。受害人隨即報警,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在偵查與審理階段,蔡男坦承犯行,相關證據亦包括被害人陳述、家屬證詞、醫療診斷書以及警方調查報告等,皆能佐證其犯罪事實。
合議庭法官認為,蔡男的行為不僅嚴重侵害受害人身體自主權,且違背基本倫理道德,對家庭結構造成重大傷害。案發後,蔡男與妻子已離婚,家庭破裂。法院指出,蔡男犯案動機出於個人慾望,行為極其自私,毫無悔意,也未能與受害人達成和解,難以取得社會理解或同情。
台南地院表示,考量到蔡男犯案後被告態度配合、坦承事實,且蔡男等家人的社會地位、經濟情況,以及蔡男犯案後已與妻子離婚等情況,最終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罪,判處蔡男7年2個月有期徒刑,並可依法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