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科犬
2025-05-08 19:45:10
根據《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53(3)條,在道路上的車輛的司機所運載的乘客,人數不得超過該車輛的登記文件所指明的數目,或不得超過根據《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第374E章)發出的超額載客許可證所許可的數目。
根據《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61(1)條,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違反第53(3)條,即屬犯罪,如屬首次被定罪,可處罰款$5,000及監禁3個月,如屬第二次被定罪或隨後再次被定罪,可處罰款$10,000及監禁6個月。
當汽車第三者保險在4人的士只是承保4人時,第5人一般而言不會被該保單承保。而的士司機可能違反《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第272章) 第4(1)和第4(2)(a)條關於未能買下一個保障所有第三者的保險單,而可被判處罰款$10,000和監禁12個月。
在這些情況下,他們會否被由保險承保?
這視乎究竟保險單的合約條款有否被違反。如果有被違反,未必所有受傷的人可以受保。
如果在保險單上訂明4人的士只會承保4人,第5人未必會被承保。
此外,如果保險單上列明司機不應超載,難以想像任何違反保險單上條款可以能確保受傷的人獲得所有賠償。
如果保單上列明司機不應導致的士被不安全地駕駛,的士司機超載1可能會被視為不安全駕駛而這會影響保險的索償。
故此,受傷的人可能只可有限度地被第三者汽車保險承保。